野风吹散了路边堡的歌声。
宴会也好,庆祝也好,一切喧闹终有尽头。
呼啦一下,林地王国副手在桌边惊醒,猛地站起身。
“是我赢了。”
此刻再也没有站着的矮人——也没有其他还站着的精灵。
只是看着寂静一片的会场,这份小小的喜悦也莫名淡了起来。
这群矮人,其实也挺有趣的。
可看着眼前的这些人,他却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副手深吸口气,又忽然笑了笑。
现在他有些理解自家大王为什么不愿意出门了。
能永远陪伴在精灵身边的永远只有同类,就像黑森林的同族们…又或是幽谷乃至其他地方的亲族。
“该回去了。”
摇摇头,副手走向天路入口处。
“等一下。”
一道声音叫住他。
格罗因撑着桌子勉强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说道:
“你这家伙还不赖。”
“嗝。”
他又睡过去了。
站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副手才继续往前走。
“等会儿!”
这时候又有人叫住他。
不是还没完了…
他转过身,只见李维正冲着他招手。
没完…那就没完吧,也不急这一会儿。
“把这个带回去吧,我想瑟兰督伊会喜欢。”
李维掏出一个信标。
副手呼吸一滞。
没人能拒绝这种纯粹的美的结晶。
昨天晚上,精灵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请让我再多看一会儿那颗信标里的星星”。
如果说矮人们只是出于普遍审美上的对信标表示欣赏和喜欢,那精灵就是上瘾了,这玩意简直就直接长在了他们的审美点上。
精灵尤其喜爱银制品,乃至于一度胜过黄金——这种喜好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银色与星辰的颜色相似。
他们喜欢天上的星星,因为精灵这一种族诞生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漫天星辰。
而下界之星——猜猜它为什么叫“下界之星”?
可不就是因为它神似天空星辰,甚至比天上挂着的那些星星更美,更纯粹。
最关键的是,它就在眼前,是可以触碰且能够近距离欣赏的。
面对李维轻描淡写的赠礼,这位林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