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乔肯定道:“我愿意。”
周达顿时无话可说。
因为他不愿意。
他要是城里人,他估计看到乡下人都会嫌弃,不啐一口都是轻的了,怎么可能还跟人家交朋友?
所以,他也用同样的想法揣测城里人。
但周乔喜欢广交善缘,即便她是城里人,她也一样会对乡下来的温柔热情,所以她觉得城里人也会有人这样待她。
连续逛了七八家大饭店后,周乔最后停在了一个叫“临家大酒楼”的饭店门口。
周达仰头卡看了一眼,顿时吞了口口水,不自觉就有些惧怕。
因为这家饭店装修实在是太豪华了,对乡下人太不友好了,格外让人自惭形秽,兜里不揣个百八十块钱,都不好意思往里面进。
“小乔,咱们进去卖野猪肉还行,你就别指望人家跟你结交朋友了,别待会你说多了,野猪肉还没卖出去,咱们先叫人给撵出来。”
周乔笑了笑:“不可能的,越是大饭店,服务态度越好,他们要是真那么势利眼,生意必然做不下去,走吧,别怕,陆征,我们走。”
和周达不同,陆征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显然他并不怕里面的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
他这个人这辈子在遇到周乔之前,只在乎饭吃得香不香,钱赚得多不多,在娶了周乔之后,他就只在乎他媳妇过得好不好,愿不愿意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日子。
其余的,他都不看在眼里。
别人怕他,他无所谓。
别人喜欢他,他更不当回事。
周达很佩服陆征这一点,尤其是当他们三个进去,被服务员用鄙夷的眼神扫量来扫两去,陆征却目不斜视的时候,他是最佩服的。
因为他心虚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比起周达,陆征显得很淡定,比起陆征,周乔显得很兴奋。
她一路快步走到前台,直接把手中麻袋放下,然后笑眯眯趴到了柜台上:“请问,我想见见你们老板成吗?”
前台服务员看了她一眼,目光明显是看不起她,但还是很客气地问:“你找我们老板干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是从日河村来的,我们从山上打了两头野猪,现在有三百多斤野猪肉呢,想跟你们老板商量商量,看你们要不要。”
“野猪肉?”
服务员一听就来了兴致,她从小在城里长大,别说野猪了,连野兔子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