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炜趁机收拾被董胖胖换下来的那一身,这东西成色太新,不可能像什么铁器玉器青铜器一般一打眼就让人怀疑,但精美的工艺是做不了假的,一看就不是凡品,保不齐碰上个行家还能看出个失传绝技来,到时候光问起出处就不好解释。
可大夏天的,董胖胖穿着一路过来,一身衣服汗唧唧潮乎乎带着馊味,真要把一整坨原汁原味的塞到壁橱底下,没两天就得生虫。罗炜犹豫着该不该往洗衣机里扔,一根条状物忽然从衣服堆里滑到地上。
最外头的缎子面包布已经散开,里头居然包着一把泛着红光的小剑。小剑也就一尺长,开了刃,保养得宜,说是一把剑,比起匕首也长得有限。
男人拿有不爱这种冷兵器的,罗炜耍个花枪凭空挥舞刺劈两下,董胖胖见状眼睛闪了闪:“此乃昔日一刘姓朋友于赌坊抵押之物,一行脚方士批命,此物与我大大有缘。”
然后,你丫的就想把东西彻底霸占了,再然后,那个刘姓倒霉蛋想拿钱来赎,你死活不给,保不齐还杀人夺宝,灭人满门什么的。罗炜自动脑补董卓的后续行为,然后一身恶寒。
董胖胖不知道他的脑补,见状笑得很诡秘:“炜哥若是喜欢,我就把此宝赠与你如何!”
这种东西他要是今天收了,保不齐明天就有人把他埋了。再者,能被大魔头强抢过来,原主还姓刘,罗炜有一丝隐忧,要真是什么了不得的神器,等那头三国重置了,董胖胖回归却没带回这个东西,钟大江会不会直接砍死他。
董胖胖一副你不识货的表情,顺着吃得微撑的肚子道:“此乃……汉高祖……昔日……斩白蛇之……赤霄剑。”
得,果然是宝贝。问题是,传说中的赤霄剑居然是这么一把三等残废,想想刘邦一刀切了蛇,把作案工具威风凛凛的高举过头宣布正式起义。一个大男人举着一把牙签剑指天发誓,这场面好尴尬呀!
这么想也就这么嘀咕了出来:“谁那么缺心眼,把剑打得这么短。”
董胖胖笑得猥琐:“本就是捕蛇人随身携带的武器,一条小蛇能有多粗,这个尺寸足够了,别看短,关键是材质坚硬,凶悍锐利,直捣要害,你说是吧,炜哥。”
罗炜琢磨了一下,再看对方那副表情,发现这货居然开车,死鱼眼贼溜溜的不怀好意。劳资还是小纯情一枚,切不可被这厮带坏了,再说了,董胖胖还以为自己能像三国那会儿一般进化成叱咤风云的大佬,就他现在的配置,看上如花那都是高攀了。
董卓能成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