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唇轻轻启合,兼具可爱及美丽。
若无意外,她本该走上母亲的路,成为一名贵妇人。
但霍姆父亲的战友认为,她应该传承其祖父的骑士精神。
在经历过纸醉金迷的生活后,霍姆其实并不想女儿穿上厚重的骑士铠甲,但他的性格早已从田间的淳朴转化成了唯唯诺诺,并没有对这个决定提出异议。
所以从六岁开始,艾瑞丝便跟随骑士学习武艺,或许是骑士血统的跨代传承,她的天赋十分惊人,十二岁生日刚过,便直接进入了繁花骑士团预备役,甚至还有传言说,她早已被当做骑士团最耀眼的鸢尾花来培养。
但与大多数留守儿童一样,即便骑士团的大人们对她有各种偏爱,艾瑞丝依旧在每天的夜晚仰望挂满炫目繁星的星空。
她觉得,弗雷尔的花海比法拉颂的星空更加美。
骑士团预备役的训练任务不算特别繁重,可每次放假时,她披星戴月地回到家中时,迎接她的总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型生物,与母亲不耐烦地指向楼上的手势。
见到父亲,父亲又是一脸严肃地问她在骑士团里的种种状况,得知她成绩全优后又绞尽脑汁编撰一些“不要太骄傲,你爷爷当年.....”等一系列警示故事。
每一次回家,似乎都是一次不太愉快的记忆。
回到骑士团,艾瑞丝的心情还尚未平复,又从流言蜚语中捕捉到一些关于母亲的信息。
“你不知道吗?艾瑞丝她妈妈,利泽尔夫人,法拉颂有名的交际花了,成天舔着脸流连于舞会上,穿的那叫一个珠光宝气,生怕人家不知道她是个子爵夫人一样,但谁家贵族的名号是穿出来的?她只是个借了风头的商贾之女罢了。”
“她老公也是倒霉,本来在乡下种田种地好好的,突然被授予了爵位。他担得起吗?很蓝的啦!”
艾瑞丝的情绪愈发低落,性格也愈发暴躁易怒。
她冲过去,扒开一起聊天打屁的预备役骑士们的盔甲,啪地一声把骑士团标配的白手套扔在刚刚还在哈哈大笑的人的脸上。
“堵上家族的名誉,来决斗吧,无礼的畜生。”
艾瑞丝是个天才。
无论是战斗天赋还是技巧,艾瑞丝都是毫无疑问的天才。
但当她哐地把对手剑打落时,用穿着靴子的脚踩在对手的脸上时,把骑士礼仪毫不在意地扔进垃圾桶时,骑士团必须对她的行为作出惩戒。
一天一夜的禁闭并没有让艾瑞丝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