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疯男人的突然倒地,所有人都被吓坏了,除了我们几个人之外,街上的人四处逃窜,好像见到什么不得了的怪物。
而白霁面前的大妈,紧张地拍着疯男人的脸,不停地叫着二狗子。
叫也叫不醒,拉也拉不起来,大妈吓得苍白着脸,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白霁:“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
“他一会就会醒,醒来后如果有条件,你们从泗村搬走吧。”
白霁的语气淡淡的,听不出有什么波澜,之后他搓了搓手中的手持,在走到我面前时,把手持递给我:“你的玉镯碎了,我想办法帮你修复,这段时间你先拿着它。”
手持是湖水绿色,交给我时,还带有白霁的体温。
玉珠圆润剔透,无论色泽和饱满度,都绝非凡物。
我对玉类有些了解,手持的玉珠子应该是上等和田碧玉,底端流苏上穿着一枚古董铜钱,大概是件辟邪的宝物。
如此贵重的东西,我怎么好意思收下,就想着还给他:“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谁说给你了。”白霁无所谓地扬起嘴角,“暂放你那,等你的玉镯修好了,再还给我。”
他都这么说了,我若是再不收,多少有些见外了。
于是装进口袋里,扬起脸对他笑道:“谢了。”
他什么都没说,转头钻进车里。
这时,站在我旁边的宋玉用胳膊碰碰我,探着身子靠近我耳边,小声打趣:“你这同学有点帅啊。”
自从宋玉对我说出所有苦衷后,感觉她整个人都放松许多,再加上我从四号逃过一劫,大概她觉得,四号凶宅也不过如此。
就比如她面对疯男人,也不像昨天那么害怕:“我觉得你看他的眼神不一样。”
“哪有,只是一般的同学而已。”我回碰了她的胳膊,让她别多想。
白霁的帅,帅得天地可鉴,有目共睹。
就比如眼下,穿着深蓝色冲锋衣,黑色牛仔裤,衣着如此普通,却难掩他淡漠孤傲,不把一切都放在眼里的气质。
五年前的他如果只是长相突出气质忧郁,那么现在,他的五官更加立体,脸部轮廓棱角分明,更有男人味一些。
我隐隐可以感觉到,不止外表尽显成熟,性格也有了些改变,大多在我们犹豫不决的时候,都是他帮我们做决断。
有他在,就好像有了主心骨,也让凡事都只靠自己的我,第一次体验到有人可以依靠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