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未亮。
起了个大早,元翎背上事先准备好的背篓便匆匆上路。
今日是乡里的赶集日,附近十几个村子的人都会出动,摆摊的摆摊,办货的办货。
从墨溪村到怀远乡大约有十里路,依元翎的脚程,半个时辰便能赶到。
怀远乡分为东西市。
东市出入的大抵是富贵人家,买卖的也都是些奢侈品。
西市虽比较破旧,却最适合寻常百姓买卖做生意,而且乡里还特意在街尾搭建了一些简易的流动摊位,方便前来赶集的村民售卖地方特色物品。
一进西市,元翎就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车水马龙,三教九流,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元翎的背篓里装着两斤红菇,还有一些她自制的小鱼干。她打算将这些东西卖出去之后,再去置办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她找了街尾一个无人的摊位,将背篓里的东西小心摆好,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吆喝!
“快来看快来瞧,山间珍品别错过,机会不是天天有,该出手时就出手,买到就是赚到,心动不如行动……”
或许是因为吆喝很管用,很快,元翎就把小鱼干全部卖出去了,但红菇,却无人问津。
红菇是非常滋补的山珍,不说是有价无市,但也一向是供不应求,这里的人可真不识货,居然把它当寻常蘑菇。
元翎托着小脸,有些丧气,但很快,她又调整好心情,继续卖力吆喝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蹿到了她的摊位前。
“丑丫头,你懂不懂规矩,这摊位是我的,赶紧离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见来人是王老实,元翎一脸不悦。
“你说这摊位是你的那就是你的啊,上面刻了你名字?”
“你问问这摊位前前后后的人,谁不知道每次赶集我王老实都在这儿摆,这还需要证据吗?”
“呱噪!”
只听一声“嘭”,王老实冷不丁就被元翎一脚踹飞。
王老实吐出一口血水,咬牙爬了起来,狠狠抡出一拳,狠狠朝元翎的肚子而去。
元翎整具身子微微一斜,手抓住王老实的手腕,只是借势轻松一拉,王老实整个人向前飞去,撞到人群又反弹回来,摔了个四脚朝天。
忍住痛意,王老实从地上一跃而起,撂下狠话,“臭丫头,是你先惹我的,今天,我定打得你满地爪牙。”
下一刻,他伸出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