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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四爷好狗(1 / 7)

毫无线索,感觉自己这个卧底计划即将遥遥无期,孟波只能无奈地摇头道:“既然你们都去,那我也去呗!我这身体,也需要成长的,但是说好了,我不请客啊!”

二食堂的那数顿暴宰让他现在还心有余悸,他觉得这大学校园比派出所可复杂多了,白眼狼那是比比皆是,还一个比一个更善于伪装。现在的大学生玩起套路来,那是一个比一个牛叉。

“肥波,别一副如丧考妣的鬼样子,我告诉你啊,乱世佳人就是这么一个神奇的所在:你去了就会爱上它的,而且是那种37.5度的纯粹热爱。”戴景伦一搂他的肩膀,表现得煞是亲热。

乱世佳人酒槽是天启湖市最有名的酒吧,这个槽字就是亮点。取的南京话一米雕槽的尾字,据说乱世酒槽的盛起,是因为当时酒槽外面的两伙人借酒发疯,互殴的时候居然将其中一人的“尾巴”给打了出来。有人说是酒多了眼花,有的说是返祖现象,后来,那两伙人都神秘地在天启湖地界失踪了。

警方当成了悬案查了许久。

他们没查到任何结果,乱世却因此而出了名。它始终是这般乱糟糟的,唯有这种状态下,大家都能放飞自我。

被这脚后跟的小蛇折腾的死去活来,这一天的心情都不怎么好。周蓬蒿也很喜欢无聊时候去乱世。这里没有什么章法,也不需要什么章法,大家可以随意一点,随性地点歌,随意地摇摆身姿,甚至随便地和经过的美女搭讪。

乱世酒槽里烟雾迷漫如失火现场一般的走廊,噪杂无序就跟鸭操场一般的电子音乐。

DJ也是公鸭嗓子,超级业余。据说他们也不拿工资,就纯粹是来打发时光的。这里是无聊者的天堂,任何人都不用太杰出,酒槽里不收留完美,大家都扯掉了平素冷漠的伪装,带着一身的瑕疵,随着节奏尽情摇摆,还是那种群魔乱舞的模式,与美感没有半丝关联。

这也是天启湖比较吸引人的一面,它被称为南方的北方,北方的南方,或许就是在诉说着它的不羁。

唯有在这一个瞬间,周蓬蒿能忘却了脚后跟的疼痛。他本就是一个随性的人,不喜欢束缚,每隔一段时间,他习惯性地忘却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一切快乐亦或是悲伤的记忆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其实现代人都秉承一个理念: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减减负,为自己受伤的心灵找找缓冲,然后人才可以冲的更远,不是么?

可惜事情的发展往往不按照设定的程序来走,这种无常的人生也才是乐趣之所在,罗翔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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