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芝兰昨天没和于满仓一块卖饭,所以体会不到一起赚钱的幸福,哪怕于满仓拿回家不少钱,芦芝兰仍旧惴惴不安。
但今个儿,她全程参与其中,还帮忙收钱了,现在发现赚了十多块,不激动才怪!
这年头,最吃香的工人也不过一个月二三十块……这可是一个月的工资!
可她家老于出摊卖早点,一个早上就能赚十块!
这是什么概念?
芦芝兰觉得自己鼻子里都是钞票的味道,就算他们卖饭不要粮票肉票,也觉得值了……
超值!
“等等。”芦芝兰捧着钱,双手颤抖,嘴唇也颤抖,她颤抖地问:“你该不会原本兜里就有钱吧,所以你递给我的钱才会这么多,要不,这钱咋这么好赚呢?”
“好赚么?”于满仓摇头,“别忘了咋俩是几点起来的,人家工人上夜班还轮班倒呢,咱这就是赚个辛苦钱。”
芦芝兰一听,倒是认同地点点头,叹口气,说道:“要不,怎么说工人老大哥呢,还是当工人好,诶,老于,我听说村里有人花了两百买了个装卸工,你要不试试,能当工人,咋的不比起早贪黑卖饭强?”
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心底里还是认为做生意更赚钱。
尤其是手里这一小把钱,越看,越令她颤抖。
咋就这么多钱哩?
咋就能赚这么多钱!
于满仓觉得媳妇儿这反应也挺好笑的,他媳妇儿手里头才不过握了二十几块钱,就恨不得激动得哭出来。
不过,转念一想,又十分理解媳妇儿的心理。
他们家太穷了,前两天还穷到不得不饿肚子灌水饱,可今天就吃着大肉包子,手里赚了一把钱,这种乍贫乍富的心理,就和从地狱突然升入天堂似的,最令人激动的其实并不是钱多少,而是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是他不好,如果早想办法,也不会让媳妇儿穷到心如死灰。
他笑着说道:“自己当老板,和给别人当老板,那能是一个意思么,你现在瞅着工人好,可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又怎么知道三十年后的工人是什么样,前两年还说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现在不又把人家给捧起来了?芝兰,工人也不见得会永远吃香的。”
于满仓是从未来重生的人,他最清楚不过了,都不用等三十年,到九零年就会出现下岗潮,现在的工人有多高大上,到时候的工人就有多凄苦艰难,上有老,下有小,跳楼的不知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