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着断臂的右手突然大笑,那一刻我心如死灰,念天地不公,我这一刻都知道了,有钱才是王道。
机缘我遇到了一个仙人,至少对于我而言他便是活神仙,他给我了一本点石成金术,我很快便成为富甲一方的富豪,同时我的右手,也是用黄金长了出来,我开始招兵买马巩固地位,可我再回去奴隶市场找女孩时,柜台上的女孩已经换了,询问才得知。
女孩已经怀上了那位豪强的孩子,再加上每日毫无尊严暴露在人眼中,不堪其辱,咬舌自尽了。
你说,这世道,这些人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陈锦弦摇了摇头:“你太极端了。”
我恨他们更,我恨自己没用,我把那个那豪门,满门抄斩,我没有过多痛恨,很奇怪,我看着那少爷跪在我鞋边给我舔鞋我格外舒心。
“晚了晚了,你一定想不到,昔日被你欺压的无名小辈,来日会名震天下,富甲一方,如今,你也落得他那般下场,你也会追悔莫及,你也有今天啊大少爷!”
我没有犹豫,他死了,可她却回不来了,我想象着当时幻想有钱的日子,可如今没有人能分享喜悦,我买下了奴隶市场,把那里的人都赶走了,我发现我的寿命也要殆尽,我才得知,点石成金,消耗的是寿元是灵魂,我便开始到处杀人,你说我疯狂,你可知道我杀的是什么人?都是罪犯,同你一般的罪犯。
魔军祸乱,最后来到禁域夺得一席之地只求我自身平安,在我金下亡魂的罪犯比捕快和护卫军抓到的罪犯都多,再加上我富得可借钱于朝廷,朝廷欠我一大笔款自然是要讨好我,便给了我金门关一位,
可有一次,我回去探望女孩父亲和女孩的陵墓,正赶上魔军屠杀,我看着他们做着和当年那位豪强一样的事,我决意将他们开刀,自此,虽然不乏有修为高的魔人路过,但十有八九的魔军,都成为了这黄金的一部分。
“怎么样?是不是很可笑?”
陈锦弦听了以后好久没有回复,随后缓缓摇头:“这世间,唯有痴情不得取笑半分。”
纵我有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先是想到的,是赎姑娘一人。
“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这金门关的百姓,原先是什么样的?”
钱铭哈哈大笑;“有亡命赌徒,有无家可归,在这里,我不能保证他们的尊严,但我至少让他们活着了,如今的我嫉恶如仇,见谁都像坏人,至于你,这一路上杀了不少人吧?是罪犯的话,那我便肆无忌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