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是个私生女。
她见到爸爸的次数屈指可数。
内心里,她渴望父亲,但最爱的还是自己母亲。
所以,在第一次爸爸指挥她吃肉的时候,她是拒绝的。
因为她知道那生肉是母亲的。
可那个味道太美味太吸引人了,好像吃完之后她就能有无限的力量似的。
她不愿,她挣扎,可最终在钟晨一次次的劝导之下,她吃了。
至此,一发不可收拾。
她总是很饿。
一开始是妈妈,后来,她喜欢爸爸的鲜血。
爸爸很小气,每次只给吃一点点。
不过爸爸很疼爱她,会给她吃其他的食物。
偶尔是她在血池吃过的美味的灵魂,偶尔是散发着浓浓香味的血肉……
只要她能帮爸爸做完任务,就可以得到这些奖励。
可是有一次她失手了,没能找到那个奇怪的小男孩,所以她被爸爸惩罚没有吃的。
没办法,爸爸不给,她就只能自己去找了。
她杀了一个少年。
趁着对方晚上在篮球场打球的时候出现。
那少年以为她是迷路的小姑娘,便要送她回家,她把人指路到小巷子里,杀了。
新鲜的灵魂和血肉,让她大饱一顿。
从此,她学会了自己‘捕猎’。
短短两个月不到,从篮球少年到买菜的妇女、家里的佣人,三桩命案,让她凶性越来越盛。
最后,画面落在她吸食钟晨的鲜血之时。
黎见沐睁开眼。
搜魂之术,是以对方的角度去观察这个世界。
欢欢一开始的懵懂,后来的挣扎,对血肉和灵魂的渴望,以及越来越想杀人的暴戾凶性,她都能感受的到。
也正是因为如此,黎见沐很清楚。
虽然这个小姑娘还没有能支配身体里所有的力量,但她厉鬼凶性已成,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或者,在她主动杀了第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没有挽回余地了。
黎见沐松开手,被搜魂后的小姑娘,瞬间理智全无。
她龇牙咧嘴,啊呜的叫着,喉咙里发出的奇怪声响,仿佛一头野兽觉醒,又像是钝刀子在磨玻璃一样,让在场的人头皮发麻,浑身颤抖。
“嘶~大师,大师,能让她住嘴吧,啊……受不了了。”
黎见沐闻言,手掌狠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