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阁 > 历史军事 > 宋医 > 作品相关 两宋时期医政法令、医事制度和医学教育

作品相关 两宋时期医政法令、医事制度和医学教育(2 / 10)

。宋太宗纂修《太平圣惠方》,主撰者王怀隐也曾当过道士。宋太宗还曾诏见华山道士陈博,并赐封号。至真宗时,他续修《道藏》,在各地大建道观。至徽宗赵佶时,对道教更加祟信,他曾封道士林灵素为“通真达灵先生”,而自封“教主道君皇帝”。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赵佶主持编纂的医学书籍《圣济经》和《圣济总录》,其中的相当篇幅反映了他崇信道教思想的内容。

北宋历朝皇帝对医学之重视,是史无前例的,特别是在他们的影响下,一些文臣武将也多关注,如掌禹锡、欧阳修、王安石、曾公亮、富弼、韩琦、夏竦、宇文虚中也都参加古医书之整理,苏拭、沈括、陈尧叟、孙用和均有个人收集的医方著述,计北宋现存的医方与临床各科医书约近百种。至于由于北宋校正医书局刊印医书后,对于各科临床及伤寒学研究的专著增多,都反映了一定历史时代的背景和各自特点,宋代医学的发展还表现在医学教育的发展,疾病诊断水平的提高,以及临床各科的进步。

两宋时期医政法令、医事制度和医学教育

一、医政法令

有宋一代,历朝皇帝都相当重视医药事业,屡次颁布关于医药卫生的诏令和制定律令,据《宋史》、《宋会要辑稿》稿《宋刑统》等记载,仅北宋时期颁布的医药卫生迢令就有200多条,是历代封建统治者无法比拟的。在这些医事诏令中以派遣医师防治疾病者最多。此外,还颁有关于征集、校正、编撰医学书籍;举办社会慈善机构和医院;改革与普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与医师社会地位;改革旧习俗和禁止巫觋,开办卖药所,实行进口药专卖;修订或颁布本草专书;重用道士医生和草泽医生等等医政法令。

宋代律令大都承袭《唐律》。《宋刑统》是宋代的一部法典,有关医德、医疗事故、民众医药、饮食卫生、卫生保健、囚犯医药卫生管理等医事管理都制定了惩处的法规,律令将医生的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区别对待,使医生不致遭误杀。也对工匠、奴婢、士兵等下层人的医药保障问题作了具体规定。饮食卫生方面,对造御膳或外膳凡犯食禁者分别处以绞罪和杖罪,实际上是宋代的食品卫生法。《宋刑统》对同姓结婚者约处罚沿袭《唐律》,以律令条文固定下来。关于病囚的医药也有规定,对病因应给衣食医药、有病未愈不准拷打。为保障婴儿生命,防止流产,怀孕犯妇产后再行拷决,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宋代的医政法令总的说来,许多措施在当时有其进步意义,但是又有些法令是专为封建统治者服务而

最新小说: 三国之关平当老大 王朝驸马 墨者荣耀 仙缘缕缕入君心 奈奈不哭 大时代A 十国烟云传 肥女翻身:妖皇宠妃 劣女被爱 缈缈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