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中为首的,依然是罗伯特·卡戴珊。
主要应该是这家伙本就跟辛普森私交不错。
才一亮相,卡戴珊就代表律师团,引用了“毒藤之果”理论,要求警方立刻将辛普森无罪释放!
所谓毒藤之果,是米国法律界的一个立法理论基础。
简单来说就是:若一根藤蔓是有毒的,那它结出来的果子肯定也不能吃。
引申之后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是不能采用的。
据此,卡戴珊认为那俩记者的视频属于偷拍,未经辛普森同意,侵犯了他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尤其那俩记者随后闯入辛普森家中,更是严重的罪行!
所以卡戴珊要求查封那些视频,并严禁任何媒体再转发播报。
并禁止警方以那些视频为依据给辛普森定罪!
卡戴珊这样搞还真起了作用。
起码警方一时就拿不出反驳的依据,只能暂时将辛普森给放了出来。
不过警方也不是吃干饭的。
尤其这件案子已经被全国直播,若警方真的当着那么多媒体和观众的面将辛普森无罪释放,就未免显得他们太无能了。
于是。
他们退而求其次,先给辛普森定了个超速飙车的罪行。
虽然最后辛普森依然被放了出来,却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禁止他接下来半个月内离开洛杉矶,甚至禁止他开车!
与此同时,警方也抓紧时间前往凶案现场取证。
想尽快拿到充足的证据,将辛普森丢进大牢!
然后。
媒体方面也没搭理辛普森方面的禁止令。
那个视频依然在各大电视台滚动播放。
反正论起不要脸,全世界都没几个组织能比得上米国媒体,人家只要开一堆马甲,说这视频是从那些机构辗转买来的。
你卡戴珊有本事就去找那些机构一个个举报吧……
此外。
卡戴珊这样搞虽然暂时让辛普森获得了自由,却也给观众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让所有人都认定了辛普森确实有杀人!
否则你们怎么不反驳那些视频,反而要直接禁播?
一看就是心里有鬼!
不过卡戴珊等律师和辛普森本人都不在意。
他们只求最后能获判无罪就好。
至于普通民众的观感?
谁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