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放逸而富有才华风情,自是不必说的。这样的他,居然喜欢上了不算太出众的她,虽然她的家境也很不错。
冒失鬼也是可以形容顾晓晓。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他刚转学到C市读高中。第一天,这个女子就把他“得罪”了。中午吃过饭,他去上厕所准备回教室的时候,在拐角处撞到了拿着冰淇淋的顾晓晓,她正着急的想把手上的冰淇淋给她的好友林慕曦吃。结果是林慕曦没有吃到冰淇淋,到是被江浩延的衣服笑纳了。
这件衣服是他的父亲给他买的,是他的父亲出事前给他买的衣服,也是他最喜欢的衣服,别人碰都不能碰的东西。她居然敢弄脏他的衣服。他很生气,一遍掏出纸巾擦拭衣服,想要好好责难她一番的时候。闯祸的顾晓晓这才反应过来,她撞了人。不停的说对不起。看着像一个被别人弄坏心爱的玩具的小孩,满肚子不满与委屈的顾晓晓,他觉得好笑,明明是她撞到了人,还把冰淇淋弄到他的身上。
搞的是他的错是的。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真有意思。
然后就是她救了他,她居然会跆拳道,小小的她却保护了他,很丢脸,但是很暖。然后他感激他,请她吃东西,教她和她的小姐妹功课。慢慢发现,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孤儿院,此刻,汽车里的他,想着那个她,如果没有那件事,他想他会毫不犹豫的走向她,抱紧她,永远不放开她的。
那件事就像是一道深河,生生的把他们分隔在河的两端。他想靠近她,却不敢,他怕她的出现会伤害她。所以他只允许自己偷偷的想着她,看着她,却不去靠近她。
缘,妙不可言。遇上她,是幸福的开始,还是痛苦的开始。他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