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会如此不堪一击?我这辈子......估计也可以说是一辈子了,这二十年不到的时间,我都干了什么?
逃避,算计,猜忌。人长到二十岁,还重来没试过遇见困难自己去克服它的呢,也没有真正的从头到尾做完一件事;在学校也是,总是用着别人的信息来左右别人;就连和清云在一起的这一个月的时间,我都在想着清云为什么会喜欢我,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亦或者她是否从头到尾只是为了利用我帮她夺取圣杯......
呵呵呵,原来人死前,真的会想到很多东西......不过也算感谢上天了,没有让我像老人说的那样,在死前像走马灯那样回顾自己不堪的一生,如果有下辈子......要是真的有的话,我想试着专注做一件事,专注爱一个人,真正的做自己......
“砰.....砰砰砰......”
林默的头被地面的反作用力反弹着,原来刚才想了这么多,也只是过了一瞬。剧烈的疼痛感让林默清醒了不少。林默再次挣扎着爬起来,面朝天,长叹一口气——或许那天晚上,清云曾离死亡仅一瞬之间吧,原来这样的一瞬间,在脑海里却是那么的久远......
本以为接下来就可以对林默的抽筋扒骨的壮汉,看见这个穿着高中校服的小青年又爬了起来,壮汉也不由得一脸疑惑,看着林默已经肿成鸭蛋的右眼角,额头上的裂口也还留着血,但是林默的呼吸却变得平稳起来。
“现在就行动,以我今日的拼命告诫这天地!”林默自顾自的大声吼道。
我若要打你的四肢,必然专注击打你的肌肉。我若要打你的身躯,必然专注打你的心脏。你不是很能打吗?
“来啊!”
林默怒吼一声,将身上沾满鲜血的校服扯开重重砸在地下,此时一起脱下的,还有平时用来约束自己的所谓的“君子外衣”,随之释放的,是他压抑了很久的,被他称为恶念的“嗜血之心”。
伴随着怒吼,林默握紧拳头冲向壮汉,开始了一人挨一拳,一人扛一脚的耐久战。擂台上,两人的体型差异越看越明显,但是令观众没想到的是,看起来瘦弱的林默,居然能和这两连胜的血腥壮汉正面对抗。
鲜血自林默破裂的头皮,顺着身体躯干流到地上。壮汉也被打得鼻青脸肿乱了阵脚,而让壮汉慌张的,还有眼前这个高中生那股不要命的血性。
最后,林默以左臂脱臼、右膝反折的代价,两指抠出壮汉的两个眼珠子。此时林默的脸已经肿的和猪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