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明明白白。
品牌找代言没有拍戏那么复杂。
品牌方觉得合适就行!
“我没什么问题。”
李洛敲了敲手上的文件,看向对面两个人:“不过月底就要进组拍戏,这个拍摄工作能不能尽快安排,最好在一个星期内。”
这句话的意思,是已经同意下来了。
“可以。”
这种事情林月就能一言而决,她点头说道:“我会尽快做出安排。”
“李先生。”
丁志忠喝掉杯子里的咖啡,笑着伸出手:“欢迎加入鞍踏这个大家庭,大家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洛一把握住他的手,哈哈笑道:“感谢丁总支持,不过既然我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一口一个李先生,直接叫我李洛就好。”
商业代言,并不是一次性买卖。
只要让品牌方满意,大家关系相处得不错。
这个是可以一续再续的。
听到是一家人,丁志忠和林月也都开心地笑了起来,毕竟是他们找李洛做品牌代言,又不是李洛赶上门来求合作,当然不会摆什么架子。
择日不如撞日,三人立马前往鞍踏在京城办公点。
合同很快签署。
鞍踏的代言费给得可谓是相当痛快,按照合约条款,七天之内就会有五百万打入自己的账户。
代言的工作其实并不繁复。
就忙活几天。
主要是形象使用的问题。
所以这个费用一般不会拖得太久,拖得久了别人也不乐意跟你玩。
签下名字,李洛乐得笑出大白牙。
太得劲了!
在丁志忠的带领下,他参观起鞍踏的京城分部。
这些都是应有之礼。
张无忌突然到访,在鞍踏公司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不过有大老板跟在一起,那些将李洛认出的员工也不敢做太出格的举动。
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来到产品墙。
“李洛。”
林月介绍一番后,开口询问道:“我看你的体型保持得不错,平时应该有经常运动吧?”
“当然。”
李洛会意,他饶有兴趣地指向一双款式比较简单的运动鞋:“偶尔会打打球,不过平时最多的还是跑步,这款鞋有42码的吗?”
“给我试试看。”
在这种公司,最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