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即使传唤夫人出庭做证,对理清事实关系也无多大助益。”左义的语气带着点儿辩论的味道,“说得更严密一点儿的话,赵宽既然说出了这些事,那检察官就必须请夫人当证人。虽然证词与赵宽当时的实际行为无关,但作为被告的相识者,检察官还是希望能从你这里探听到被告的日常行为及性格等。检察官可借此了解被告的日常品行,拿来作为总结陈词或量刑时的参考。”
“日常品行”这个词如石块一般击向了伊媚的胸膛。
“不过呢,相识者嘛,就让方达和陈兵以及其他人,比如赵宽供职的证券公司的上司或朋友来当代表吧。尤其是方达和陈兵,住在同一幢公寓,带着在厨房撞到后脑勺的李芝去看了医生,知道李芝在那里缝了三针后,像没事人一样回来了。接着,在李芝服药陷入昏睡状态时,也是他们叫来了内科医生,看到了医生洗胃的过程。所以只要有这两个人的证词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