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血参(2 / 3)

观其面容,正是徐夫子。

不过此刻的他,方巾已破,头发散乱,儒衫被剑气不知割了多少剑,只堪堪蔽体,与方才的挥斥方遒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他面色极其阴沉的看着三人离去的方向,胸口一阵剧烈起伏。

……

“追风怎么还未归来?”李仲有些担忧的对郭靖道。

郭靖点点头,同样忧心。

追风去京城,不仅是为给李或送信,更是肩负着将七种奇珍带回的重任。

阴阳化生丹所需的两种千年灵药,七种百年奇珍都已找到,但奇珍都在京城明王府,需得带至擂鼓山来。

郭靖想了想道:“追风身肩此任务,到了京城必会同蓉儿相述,以蓉儿的才智,当会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咱们不必担心。

只是,这么久还未到来,难说发生了什么意外啊……”

李仲听到“蓉儿”二字,笑道:“有婶娘智计绝伦的名声在,当不会有问题。”

郭靖点点头,神色振奋了几分:“也是。对了,你竟然会有一株千年灵药,真是让人震惊。

你习武不过四年就有了如此武功,且机缘深厚,连灵药此等重宝都可以得到,真是让人羡慕啊!”

李仲也是有些感慨,“都是运气。”

三年前,猫将军旅行至倚天世界时,不但将胡青牛夫妻的《医经》、《毒经》带回,顺带还将胡青牛珍藏多年的一株血参带回。

那血参粗如人臂,通体血红,宛若人形,药龄已过千年,被李仲珍藏起来。

原先他已将此物放在了脑后,但见到千年雪莲后,他才忽地想起,把血参拿了出来,正合用。

雪莲生长在雪山之巅,为阴属,血参则药力精热,为阳属,正正是阴阳化生丹合用的两味主药。

在这之中,李仲得感谢一人,不,一猫。

其一,若非猫将军顺手牵参,将血参带回,此刻他该去哪里寻得另一株千年灵药?

其二,则是猫将军将自己藏宝贝的空间分出一个角落给李仲,让他外出时可以将家里的重要东西,这几年猫将军带回的有用没用的东西,都放进去,随身携带。

血参就在其中,不然等到他回七侠镇去取,一不小心,耽搁了时间,就糟糕了。

这是此次他游历外出时,猫将军提出的。

它说,李仲游历不知何时能归,万一主子回来的时候,仆人不在,猫将军会不开心的,虽然它可以感知到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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