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仍旧是小市民心态。
纵使看上了安风,但没有谈过恋爱的他,也只能眼巴巴地瞅着,患得患失。
“我说假如,她要是也看上你了,你会和她谈吗?”
林晗想了想,“会当宝贝供着。”
“嘻嘻,你好有趣。”
林晗:“那是你没见过我学姐,真的一点不比刘奕妃差。等下次我偷偷拍一张照片给你看。”
“所以,你是因为刘奕妃才喜欢她的吗?”
林晗觉得女人都喜欢钻牛角尖,“喜欢就够了。怎么喜欢的不重要,懂吗?”
“懂啦,懂啦。可你也要敢追人家啊。”
“我不会。要不你教教我。”
林晗没有追女生的经验,他怕真去追了,会把安风吓跑,两人再也见不到了。
“这,这我怎么知道,我又不了解她。你可以从她的喜好下手。你得先了解人家。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厉害。你是不是经常谈恋爱?经验这么丰富?”
“是哦,谈了几百次了。”
林晗刚想回复,发现富婆的头像已经变成了灰色。
不会生气了吧?
十二点了。
林晗准点发布了《盗墓日记》。
一共五章。
发完睡觉。
次日起来,屋子里的暖烘烘的。
空调吹了整整一夜,林晗口干舌燥,忙起身端了一盆水放在屋子里。
上完上午的课,林晗找了一家广告公司,登报发布设计悬赏信息后。
这才拎着外卖往家里赶。
“回来啦~”
安风笑嘻嘻地迎接出来,伸手接过外卖,“昨天我说的酒厂的事情,你准备什么时候登报?”
“已经登记过了,明日应该能出出来。”
林晗急着回家,“你慢慢吃,我还有点事情。”
安风抱着外卖,望着对面关上的房门,和消失的身影,一肚子的话,就好像旺盛的火焰被浇上了凉水,全都憋了回去。
想起昨夜无聊问的话,她咬着牙,面颊红扑扑得发烫......
林晗熟练地开机,打开小说后台,仅仅一夜,三千多收藏了。
签约站短也已经来了。
点开评论区,居然有四五百个评论。
他把电子合同简单看了一下,和第一次的合同没有任何区别。
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