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政府网站看新闻,而是去专门的新闻网站看新闻一样的道理。
互联网不是建一个网站那么简单的,互联网是完全颠覆传统的行业,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根本做不了互联网。
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这种打破陈规的事情不是我自己能决定的……你稍等,我把电视剧部门柳河锡部长叫来,我们听听他的意见。
说完,严基永返回办公桌,打了一个电话。没钟,柳河锡部长就到了。
上次JSL成立的晚宴,这个MBC的电视剧部门部长就跟姜均相认识了,所以两人也没多做寒暄,直接就进入了正题。
均相,正如社长所说,你的提议是完全打破常规的做法,还需要取得理事会的同意。如果就我本人来说,我是很愿意采用这种合作方式的。但是像国外那样,电视台购买版权放送的方式,我觉得很难让理事会认可。韩国的电视剧是边拍边播的,只看前几集剧本我们不能完全判断作品的质量。如果播放后收视率不佳,那样会很难处理的。
柳部长说的有道理,在韩国那种方式确实行不通,
那您有别的更好的方式吗?
我想到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你们购买电视台的放送时段,收视风险由你们自己承担。另一种是电视台给你放送时段,但是要像院线那样参与收入分成,而且播放后如果收视率达不到预期,我们可以要求你改剧本或是随时终止放送!
柳河锡想都没想就提出了两种合作方案,看来他大概也研究过这个问题。
不过姜均相想想也就明白了,近几年持续亏损,如果电视台内部没有讨论过这些问题那就怪了。
不过柳河锡提出的合作方式,还是制作方承担大部分风险,甚至第一种方式只卖放送时段电视台就能稳稳把收益拿到手旱涝保收,风险完全是制作方承担。
姜均相细细一想,第二种方式看似电视台分担部分风险,但是如果因为收视率不佳导致停播,电视台固然会有损失但是不会很大,他们还可以播放其他内容。
但是制作方就损失惨重了,前期筹备剧组的资金就完全的打了水漂。
柳部长说的两种方案,我还是倾向于第一种的。
第一种?嗯,对制作方来说,第一种确实是最合适的。
柳河锡听到姜均相的选择,点点头,也没有太多意外,这里面的道道他早就研究清楚了。
不过第一种方式需要我们制作方完全承担风险,电视台这边的放送时段的价格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