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陆居元为街杀王,乃王剔衅首之。陆居元罪未当死,今赦陆居元死,剥处太常寺少卿职。”
“陆居元即诣民典司,务在三年,以戴罪,为天下除福,灭其罪。”
“钦此~”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下面齐齐响起喊声。
陆居元愣了许久,他终于想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意思就是陆居元当街杀人,是王元挑衅在先,陆居元罪不该死,但是要剥夺太常寺少卿一职。
这也无所谓,陆居元可是仙帝,怎么可能对烧香拜佛感兴趣?
可又要他入职民典司,在三年之内将功赎罪!
怎么忽然就要去民典司入职了?
再说了,这个概念是陆居元昨天晚上才提出来的啊,今天就落实了?而且还落实到自己头上来了?
这特么是处置陆居元?
这特么分明是明贬暗升啊!
不对,这特么分明就是明着升陆居元的官啊!
而且还是皇帝陛下亲自下的旨意。
皇帝啊,我杀的可是你老婆的亲侄子啊!那也是你的侄子啊!
你就这么放过我也就算了,居然还要让我给你打工?
民典司,管的是民典,肯定是和户部对接的,职权绝对要比太常寺少卿要大很多倍吧?
恐怕连官职,也要高出好几个等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