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俊男美女,美的不一定是混血种,但混血种一定美。
但是他从上仕兰中学以来,就感觉自己是丑小鸭进了天鹅群,感到自卑,极不自信,走路弯腰驼背,站立怂拉肩膀双目无神,身上总是散发着无形的衰气,脸再好也救不了这种衰逼气质。
现在好了,抬起头来了,剑眉如星,五官分明,鼻梁高挺,红唇适中,双眼犀利,一米七的身高,都可以去和仕兰神人楚子航搏一搏校草的称号了。
路明非觉得,现在自己不应该算丑小鸭,起码也是小哥斯拉吧?嗷呜嗷呜咆哮的那种。
走出洗手间正好撞见了要上厕所的叔叔,他诧异地打量自家侄儿,摸了摸布满胡茬的下巴,询问道:“明非啊,你是不是恋爱了?我记得你以前都不爱打扮的?这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放在男生身上也是同样的道理,老实告诉叔叔,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了?”
路明非一愣,脑海中下意识浮现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文艺女孩,却是使劲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是想着脱胎换骨从精神仪容开始吗,玩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想努力了,起码也要让那臭屁老师不敢再对我说:‘就是因为你才不至于让我们班的平均分飞到天上去!’”
“努力好啊,改变好啊,叔叔支持你!你要是觉得学习跟不上可以跟我说,我给你找个补习班,保证你迅速追上来!”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露出欣慰的笑容,孩子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啊!
路明非点点头,“那我就先去吃早餐了。”
“嗯。”叔叔进去上厕所了。
婶婶出去了,餐桌上就坐着他那向160CM160斤靠近的堂弟,故作优雅地用刀叉分割着煎蛋面包,时不时拧上一口牛奶。
路明非就没他那么矫情了,抓起面包就啃,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把牛奶焖了。
“你吃慢点能死啊?赶着投胎似的。”路鸣泽没好气地暼了他一眼,用餐巾纸擦拭着嘴角。
“矫情。”路明非回怼,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出门,感受着清晨的大好时光。
现在七月初,炎热来袭,只有早上和晚上凉快些,阳光比较柔和,暖洋洋的,微风吹拂了树叶,哗哗地响。
一路下楼,路明非快速跑到书摊,问卖书的大爷有没有北欧神话的书籍,他可记得门清,昨天说好了要研究研究的,要是研究出来了说不定可以让老爸老妈放下工作回来陪陪他呢。
大爷戴上老花镜翻找了一阵,给他丢过来一本《埃达》和《尼伯龙根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