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至今清吾才知道他爱吃甜的,喜欢别人叫他宝贝。
看似精明,实际上,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可爱。
两人从客栈里出来,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
清吾扶着他走,他不乐意,吵着嚷着让清吾背他。
没办法,清吾只能把他背在背上,想着还有要紧的事儿没干,便背着砚尘烬去买布料。
小摊子的老板是个大约四十出头的半老徐娘,摇着花枝招展的扇子,道:“姑娘是要买布料做荷包的吧?”
清吾惊讶,“老板娘怎么知道?”
那妇人的视线在醉醺醺的砚尘烬身上滚了一圈,清吾顿时明白了什么。
她笑了笑,“老板娘误会了,不是做给他的,他只是我养……我养大的一个弟弟罢了。”
妇人哈哈笑了起来,“姑娘不必解释,我明白。”
我看你,不是很明白!
不等清吾解释,妇人便扯了一块乌金的黑布,道:“这位公子端庄贵气,最适合这块布料了。”
清吾摆摆手,这个太好看了,“有没有那种一看就是女人用的,娇气些又难看的布?”
妇人:“……”
这位姑娘的品味,还挺特别的嘛!
清吾自己扫视了一圈,指着一块艳粉色,活似女子兜衣的布料,道:“就这个了!”
妇人:“…………”
着实特别,太特别了!
清吾想着,布料买了艳粉色,丝线就挑了深绿色。
俗话说,红配绿,赛狗屁。
这种搭配,正好!
清吾又买了几根针,包好了一并收进乾坤袋里。
她冲身后的砚尘烬喊道:“宝贝,把钱袋给我。”
妇人:“………………”
看来她真是老了,现在的年轻人啊,实在是……不同凡响。
少年从怀里摸出钱袋,乖乖巧巧的递给清吾。
付了钱,清吾便背着砚尘烬回去了。
妇人艳丽的扇子扇了几下,摇了摇头。
把砚尘烬背回混沌门,天都快暗了。
清吾要送他回房间,他踢着腿不答应,“不要,我不回去,我不要回去……”
两条修长的小腿乱踢乱晃,清吾都快背不稳他了,“宝贝乖,别胡闹,你累了,该睡觉了。”
少年哼哼唧唧的摇头,“我不累,你都三日没来找我,我好想你,再陪陪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