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辙今日穿了一件月白色水波纹棉布直裰,以木冠束发,因着这些日子饮食不错,养回了许多神采,整个人显得柔和清雅,风姿特秀。
祝潇潇推着他在大街上这么一走,竟引来许多女子掩面回头。
纵使他坐在轮椅上,也遮不住一身如玉般的气质。
不得不说原文男主光环强大。
祝潇潇刚要回答李辙的话,忽然路旁一姑娘大着胆子走上前来,羞羞答答向李辙施礼后,柔声说道:“公子有礼了,小女不才,这帕子是新绣好的,愿赠与公子,只是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那姑娘生的乖巧灵动,只看穿着便知家境殷实。
手中的帕子用了上好的素缎,面料光滑轻薄,依稀绣着几朵半开的雏菊。
倒也雅致可爱。
大邺风气尚算开放,女追男虽不常见,却也不算什么丢脸的事。
赶在七夕乞巧节,当街逼婚的都有。
听说前朝一位极貌美的公子,曾被一群姑娘追逐过甚,差点掉进河里去。
这姑娘如今只是送了个帕子求问姓名,称得上一句婉约了。
李辙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应对自如的轻咳一声道:“多谢姑娘好意,只是在下有家室,实在不便接受。”
回绝的那叫一个熟练,一看就是经常遇到搭讪的。
祝潇潇饶有兴致的站在一旁,两手一抱也不吱声。
送帕子的姑娘一听这话,眉心微微揪了起来,一双圆眼弥上淡淡水雾,葱白的手指不自觉攥紧帕子一角。
她无措的四下看了看,仍是撑着笑脸道:“小女子并无旁的意思,只是希望得知公子姓名,这帕子……”
她顿了顿,小心看着李辙道:“这帕子只是一点心意,总不会……夫人知道了就要同公子发火吧。”
这话说的,好像李辙不收就是默认祝潇潇是母老虎似的。
祝潇潇只觉得奇怪。
她这么一个大活人杵在这里,怎么这姑娘就能视若无睹。
还是说……她穿的实在太朴素,以至于被当做侍女给屏蔽掉了?
祝潇潇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黛蓝色的麻布长裙。
唔……颜色稍显老气,但深色衬肤白啊,又耐脏,无论干活还是打架都百搭。
再者说了,她气质如此超群,怎么看都不会是侍女吧。
“喂,”祝潇潇有点不爽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姑娘奇怪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