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柔软秀丽的发丝间,别上的可爱发卡。
这一切的一切与白夕眠如今那副冰冷的模样结合起来,竟忽然有种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其实是含羞草的感觉。
这种路奢自以为的“傲娇”,直接给他打了一针鸡血强心剂。
支撑着他在暴雨里狂奔许久。
但路奢终究不是个大傻子,更不是文学作品里屡试不爽的呆木头。
他只能强逼着自己不要去想,在那没有自己陪伴的十年里,那怯懦的女孩儿,是怎么为自己裹上一层又一层的冰的衣裳,坠入刺骨的湖。
是吧?想她是个傲娇,是个心口不一的傻女人,总好过想她在十年里寻他寻得心灰意冷,寻得心涸血结。不是么?
可路奢已经骗了她一回了啊,还得再骗骗自己吗?
他不想。
所以现在,他该累了。
他要在淅沥的暴雨中找个地方躺会儿,听着耳畔的……
“轰隆——”
一声惊雷,毫无优雅可言,炸得路奢一个哆嗦。
接下来是成片的雷,乌墨的天际蔓延出璀璨的网,像是破碎的镜子后边亮起了闪光灯。
在连环的雷鸣里。
路奢猛然想起,白夕眠那妮子是最最怕雷声的。
她单一个久卧病床的母亲,每逢暴雨悲鸣之夜,哄睡了母亲后,她总会默默来到窗前,裹着薄被等待着路奢的到来。
——这是一个不知所起的约定,如果非要说的话,起因大抵是顶着“路之大者”之名的蠢小孩儿,在某天帮苏太后去给邻居家送饺子,路过漫天的惊雷,听见嗫嚅般的啜泣……
他当时拍着胸脯打包票说我小霸王天不怕地不怕见不得女生嘤嘤嘤,专门就是保护你这种蠢蠢的眼泪包子的。
白夕眠就一边抹眼泪,一边看着他扮鬼脸,不知不觉就什么都不怕了。
临到雷声歇止,她一句软软的『如果夕眠害怕,你还会来么』,直接把打算凯旋的路霸王脸上烧了个猴子屁股。
这种儿女情长他一小霸王怎么受得了,只能灰溜溜跑掉。
可到了家门口,又嫌她蠢蠢的怪可怜,就又跑回去,丢下一个霸道帅气狂妄炫酷屌炸的『好』。
然后再灰溜溜跑掉……
其实,那时候路奢也挺蠢的,男生们讲究一个近男者男,近女者娘娘腔。
所以他就好些时间都只知道打着伞守在窗外,揪着夕眠问东问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