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森望着魔都职业赛场的现场,他的脸上颇有些失落。
在他八十七年的人生里,他经历过大落也经历过大起。
他出生在鹰国一个贫困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人,他的母亲是一名超市收银员。
在那个经济萧条大时代背景下,他的父母就算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也无法改变他们家庭贫困的现状。
战争、干旱、消费者债务激增,还有股市的大崩盘,促使着他出生时,就遭遇着那百年难遇的“大萧条时代”。
从小贫困的威尔森,发誓要成为有钱人。因此在威尔森人生前三十五年的时光里,他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职业,当然勤劳的他,也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定的财富。虽然这些财富并不能让他成为一个别人眼里的“有钱人”,但这些通过勤劳还有汗水换来的财富,却让他感觉到无比满足。
威尔森是一个聪明人,更难人可贵的是他还是一个极其好学的人。
在他三十五岁那年,他无意间在朋友家看到了一台计算机,这个在1880年就被发明出来的东西,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其实发展的并不迅猛。
很多富有的家庭收藏计算机也并不是用来用,而是为了彰显一定的社会地位。
但威尔森看着这台计算机,冥冥中觉得他未来一定可以改变世界。
他一直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因此,他开始自学计算机,甚至为了学好计算机,他放弃了他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的工作。
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也觉得他病了,在那个金钱至上高速发展的时代里,走上一条没有太多前人走过的艰难路,自然而然也会被当成另类。
在他学习计算机十年的时间里,他好像也正如他的亲戚朋友所认为的那般,病了,疯了。
那十年,他的收入锐减,甚至为了维持必要的生活开支,他又重新做起被人看不起的兼职。
那十年的时间,无疑是威尔森最艰难的时间,他也慢慢开始怀疑,自己走的这条路到底是不是对的。
好在,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一位华夏人,他年长,有着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
他刚移民鹰国,人生地不熟的他,一边努力学习英文,一边乐观的面对着生活,他很乐观很开朗,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从不质疑自己做的任何选择。
两个在人生转折点徘徊的男人,自然而然成为了朋友。
这位华夏人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