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小伙伴中,有几个是跟着宫觅从初中一直升上来的同学,所以知道他曾经一些令人“惊艳”的事。
“你们……你们突然说这些做什么?这和现在讨论的问题有关吗?”宫觅奇怪地道。
“当然——”
“有关!”
“有谁——”
“能够坦然接受舒大小姐的女装?”
“除了你,宫觅。”
大家一人一句,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极大的默契。
宫觅:“……”
顾雷:“你知道现在学校里的人都叫你什么吗?”
宫觅:“什么?”
顾雷:“他们都不称你是女装大佬了,都叫你【舒以旋的奇迹暖暖】。”
“你就是她专属的换装工具人。”
“……”
“兄弟,可能你自己都没注意到,你对舒大小姐有多包容。”
“是啊,这学期分班,咱们学校文理班教学楼的位置有多变态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就是最南与最北的距离。”
“就这样的天堑之隔,阿觅,你都能在课间操给舒大小姐买零食送过去,再以每秒5米的速度竞走到理科教学楼。”
“还有,舒大小姐高中住校了,你也跟着人家住校,咱们学校的男女宿舍就隔了一个花坛,你都要先把人送回女生宿舍。”
“对,还非要看人家上楼后关上门才肯走。”
顾雷最后做总结:“如果这都不算爱?那算啥?”
“我……”宫觅又一次语塞了。
小伙伴们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打开他记忆的钥匙。
他想说,买零食只是顺便,他其实是自己想买水。
住校是因为哥哥嫂子结婚后有了新家,父母也住到城西的别墅了,南亭苑那边只有他一个,他还不如住到学校去,上学更近一点。
至于送那丫头回宿舍,难道不是一个男生该有的绅士风度吗?
宫觅很想反驳。
但他发现开不了口,因为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解释过于牵强。
若是面对不在意的人,其实连眼神都不屑于给对方一个,别说是买零食,送人回宿舍这种琐事了。
直到这一刻,宫觅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他潜意识做的所有举动,都只是为了靠近一个人。
对于某个疯丫头总是让他穿女装参加各种活动表演的事,他竟是已经从小时候的抗拒,变成了长大后的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