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砍烂一双手?
对于一个强奸者来说,他强奸的不应该是‘好看’的东西吗?
即便是在强奸完,那也没道理提起裤子将手砍烂。
对方
是怎么想的?
“是学生?”
恍惚间,李建业眉头凝起,看向远处的学校。
“死者是个老师,对方曾对学生动过手?”
死者的手,最大的特点便是好看,但除此外,还能握粉笔。
“学生的报复?”
“对了,还有血窟窿!”
李建业说着说着,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连忙看向那血窟窿。
“血窟窿位置很低,死者在生前没有被按在地上的痕迹,那就是说,凶手在强奸过程也是站着。”
“而窟窿却在靠近膝盖的地方”
人与配偶之间的行为,姿势往往要和身高沾边。
一些姿势身高高了或是矮了都不能用。
就拿死者来说,如果其配偶较矮,那在站立状态是无法解锁姿势的。
只有在脚下垫着凳子一类的东西才有可能!
“如果,凶手的身高正常,为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的话”
钱华顺着话继续想,说到这一顿。
膝盖处有多矮?
女人的膝盖处!
人的小腿比例,大概在整体身高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之间。
死者朝阳身高165,小腿大约在四十厘米左右,大腿长度在五十五厘米左右。
伤口大概在距离地面,六十厘米的位置。
六十厘米
而凶手,如果是以站立姿态,对血窟窿
那这个人本身就值得猜测了。
“六十厘米的位置,这代表,在假设对方是正常站立的姿态上,他的胯下高度便在六十厘米左右。”
徐嚯目测了一下尸体的身高,开口说道。
正常人,跪在地上,估摸着胯骨处才达到这个位置。
甚至说,跪在地上那啥玩意还不一定能够得着!
但凶手却做到了.
“腿长六十厘米?”
王虎眉头皱起。
“胯下六十厘米,那胯骨就按七十厘米算。”
“强奸犯的身高.一米二?”
一米二的强奸犯?
确实,如果这样想的话,确实很符合伤口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