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夜晚。
在下水道休息了一个白天的焦祚,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环境。
饥饿,恶臭,浑身湿答答,不敢见阳光。
于是,当夜晚降临的时候。
焦祚决心要拿到一笔钱,决心就算变成吸血鬼也要过得幸福!
首先,在伦敦的街头,焦祚捕猎了几个人类,以便于填饱肚子。
当然,焦祚心存善念,不会竭泽而渔。
原本需要吸干一个人的鲜血才能吃饱,而焦祚抓了五个人,雨露均沾。
这样能够稍稍减轻一下吸血的罪恶感。
当然,这几个人身上的钱,自然被焦祚笑纳了。
仅仅三天以后。
焦祚便拥有了一座在伦敦郊区的别墅。
别墅原来的主人和仆从已经被焦祚囚禁起来。
焦祚没有把人类当做家畜圈养的恶趣味。
焦祚只是短时间居住在这里,等以后离开就会释放他们。
大丈夫,居住就要住最好的房子,过上最美好的小日子。
这是焦祚的信仰。
然而这种幸福生活,却在第四天,被打破了。
dio来拜访焦祚了。
就在焦祚温柔的品尝了别墅内几个女仆的鲜血以后,dio就不请自来。
dio坐在别墅的长桌主人位置,翘着二郎腿。
“嚯吼,你是我的子民中过得最潇洒的一个。居然住在豪华别墅内。”
焦祚露出獠牙,谨慎地说道:“你怎么来了?”
dio从椅子上弹起来,站在桌子上,居高临下,用手掌遮住半张脸,另一只手叉腰,露出邪魅的笑容。
“问得好。”
“不过,在此之前,我觉得,你值得我dio记住你的名字。报上名来吧。我在你身上植入鲜血,看起来很明智。”
“焦祚。”
“jo?zo?jo?”
dio有些面色难看。
下一瞬间,dio出现在焦祚身后。
他的速度不是焦祚这种半吊子吸血鬼可以比拟的。
因为从吸血鬼的角度,将dio看做是原始吸血鬼,而焦祚只能是被转化来的二代吸血鬼。
仅仅比那些没智商的尸生人高级一点点。
“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JOJO这两个字!”
焦祚尝试着反抗,但是,dio力量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