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第二天,方拾义便从道场回到了露水镇。
“我看看……总共十家武馆。”
“虽然说十二进化了,甚至可以秒杀道场主使用的灵兽。但是她也是一个标准的‘剑客’,属于高攻脆皮。十三道剑骨虽然听起来很厉害,甚至还可以做到‘银龙出鞘’这样伪御剑模式。”
“但是,扇子还是扇子,铁扇子还是有点脆。一不小心,还真可能会翻车。”
十二都不一定稳,更不要说是青玉尺小天了。
所以……还得看自己了。
“怎么可能等着让你们挑战我!”
“我不可以挑战你们吗?”
“踢馆!”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也不浪费时间,方拾义直接踏入露水镇的清晨中。
今天可是要干十家呢。
踢武馆,自然就是干架,是野外派最喜欢的干架。
而不是学院派“安全至上”的灵兽对战。
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是蛮有自信的。
况且打个同龄人而已,总不可能出现那种能徒手拆高达的高中生吧?
嗯,应该不会吧。
啊,一定不会。
因为露水镇没有高中,也没有任何意义上的高等学院。
在露水镇中,其实只需要完成基础教育就可以了。
在踏入青春期的中学阶段,要不就是转去其他城镇读书,要不就可以不读了。
因为12岁的小屁孩,就可以去拜师学艺了。
学野外生存,学锤炼体魄,学如何战斗。
还有就是,学习如何干架。
当你来到野外之中,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妖兽,任何事情,任何人,甚至只要在从眼神对上的瞬间,就要开始拔刀。
对的,是拔刀。
和方原镇的路易说的不一样,他们在眼神对上的瞬间,是进行灵兽对战。
而不是拔刀。
当然,这两者虽然行为不一样,其实出发点都是一样的。
那就是在关内的野外,最危险的并不只有妖兽。
而是除了自己外的一切人类。
对学院派来说,他们就只会接受与熟悉的人组队,对任何非关系网之中的人,都不会理睬。
比如,在镇妖塔的时候,方拾义在前往第三层的时候,遇到大量扎堆等待组队的同学。因为学校要求组队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