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大营外,公孙剑圣与黑衣男子已是二度交手,只是此次,观战的不再是剑圣的宝贝女儿,而是敌对的双方势力。
再怎么说,剑圣携白帝翩然而至,便是任谁都要给上几分薄面,若是没有数千铁骑待客,心里都没个底。剑客以飞剑取人头著称,而剑圣又是此道魁首,这又如何能不让人如芒刺在背?即便权势滔天,若是没了性命在,也都失去了意义。
对于黑衣男子而言,第一次可以先问技艺,第二次便只能分个生死,他又如何不知,己方众人对自己几不抱希望,毕竟与成名已久的剑圣相比,自己无论是名声还是手段,都是远远不如。
一气御剑二十四,飞剑既可各自为政,也可相辅相成,化作一套剑阵,万般变化,尽在其中。这本是极为高明的剑术,不但对宝剑品质要求极高,剑客也得是出类拔萃的存在才行。
但这些在这个有着川蜀乡音的中年儒士面前,却还是不可避免的失去了光彩。剑客若有一记剑招能得眼前这个儒士赞扬,在江湖上便是极大的谈资。对上这样的对手,当真让人倍感压力。
与剑圣对垒,非但是要有极高的剑术造诣,坚定的意志也是不可或缺之物。若是心生恐惧,剑心蒙尘,此生剑道便要止步于此,今后再难有寸进。但黑衣男子这方面倒是颇为光棍,无父无母,孑然一身,死便死了,不曾有什么牵挂。没能登顶剑道又如何?好歹见识过剑道峰顶的风光。剑客死于剑,也算死得其所。
飞剑御空,带起阵阵残影,黑衣男子御剑二十四,但在观战众人眼中却是漫天剑影。公孙剑圣也是少有的将白帝倒持手中,以表对敌方剑客的敬意。回想当年,青衫翠剑行走江湖,不知多少侠女仙子暗自倾心,不过最后胜利的还是自家表姐,从天而降果然敌不过青梅竹马。
剑客交手,本就是等闲难得一见的胜景。尤其是一方是成名已久的剑道魁首,另一方是近期声名鹊起的剑道新星,新老对决,倘若宣传得当,便是在江湖之上,也能引起极大的关注。但燕王一行人此时却无法再安心观战,一队头插白羽的轻骑自侧斜杀出,直奔燕王而来。
出于对敌方轻骑的尊重,以燕王为首的众人出帐骑乘在战马之上,大旗便在燕王之后飘扬。
“这队敌军来处并非迷雾,看来这迷雾非但会让我军迷失方向,烟雾中的敌军也要受其影响。”立明和尚摸摸自己的光头,面上满是轻松,丝毫不见忧愁。
这般行为落在林教主眼中,便成了立明和尚恨不得用自己的光头作为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