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行在通往齐都的大道上。
道路越走越宽敞,路两边的树林也渐渐稀疏,直至看不到林木了。
都城附近都不会有大量树林,避免有潜来的军队袭城什么的。
大道上,时而有一些纵马奔驰而过的人,倒是瞥了几眼同乘一马的吴喆和穆清雅。
过路者的目光大都停留在吴喆身上,一是因为穆清雅故意将自己弄得丑了不少,二是吴喆真是有点招人注目。
瞧她的人都在心中叫一句:这丫头皮肤好白。
东方传统中,哪怕是这个世界,男性对于女子的肤色也很敏感。白嫩是毫不需要质疑的最有利的大杀器。
另外皮肤的白嫩,直接很大程度决定某些地方的粉嫩,令男人会发疯的颜色集合。
马匹颠簸,看不太清楚五官,反倒是皮肤和身体的造型更让人留意。
吴喆的肤色自然接近完美状态,而她侧身坐在穆清雅怀里的姿势,而且还是女子怀里,这简直更加强了娇弱可人的感觉,可以将男人的保护欲望进一步地勾发出来。
幸好吴喆一行人人多势众,而且几乎个个有兵刃在身,明显是练家子集体出门,否则只怕都会有主动上前搭讪甚至是调戏的。
穆清雅也时而伸手在吴喆脸上掐一下,戏弄的意思将不出来也很明显:“叫你化妆丑点遮掩一下不肯,这下显眼了吧?”
吴喆郁闷。若不是有与穆清雅同乘的福利,考虑是否躲到马车里面了。
没错,进化机体对身体的改造,最先在皮肤上反映了出来。
本来原身的萧妞皮肤就很白,不然也不会招致音公子隔船动心。
现在吴喆这副身体的肌肤。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白雪公主般的感觉了。毛孔都几乎看不见,特别是莫名莹润在皮肤上的一种娇嫩光泽,更是加大了肤质白细的感觉。
在缺乏化妆品和护理手段的农耕时代,如此的肌肤是很难得的。不知道有多少妻妾贵妇或宫娥妃嫔,会瞧得吴喆皮肤眼热喷火。
“看看,那些纵马而过的。都瞧着咱们的神仙姐姐。”小刚钻瞧见了吴喆在前面的窘态,反而有点骄傲地说着。
他哥哥李头领叹道:“这位仗剑宗的潜星女弟子,日后绝对不会泯没江湖。能与这样的女子同行一路,也算是一种荣幸了。”
车队又过了一处驿站,众人并没有歇脚。
齐都渐近。
视野开阔,齐都城巍峨的城墙开始在远方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