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球队领袖,到底应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特质?或者说,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被称为一支球队的领袖?
将防守端的脏活累活丢给队友,自己负责快下得分,刷一手漂亮的数据的球员,就是领袖了吗?
还是说...守着对方最强的球员,同时也接过球队最难打的进攻,帮助球队迈过强敌的“低效”球员?
领袖的定义,在小球时代也许是“数据”先行。
但是在这个年代,球迷们对领袖的定义,往往是综合评价的,最头部的球星们,很多都是攻防一体的。
武道是森林狼当中最受瞩目的球员,当滑翔机德雷克斯勒频频在森林狼的头上得分的时候,球迷们期望武道能够站出来,帮助球队挡下这个强悍的球员。
而武道,也正是这么做的。
领袖的作用,就是打对方最强的那个球员,处理本队进攻时最难打进的那些球。
武道骨架庞大,肌肉结实,虽然看起来是白白净净的一个年轻人,但是当武道在德雷克斯勒面前摆开防守架势的时候,给他带去的那种压迫感让德雷克斯勒持球的时候都变得谨慎了很多。
武道的单防在联盟当中其实也算得上是顶尖,只是他的协防意识和顶尖球员相比较有些差距。但是对于森林狼而言,他们并不会对武道要求更多了。
有那一手强悍的单防,就足以帮助森林狼应对绝大多数的外线球员,协防能力不足的事情是,森林狼从来都是从其他的球员身上找补的,例如加内特,例如本华莱士。
对于此时的德雷克斯勒来说,武道协防能力强弱与否,他根本就一点都不关心。
他只知道,眼前的年轻人单防很恐怖,自己要非常小心。
面对德雷克斯勒,武道选择了放一步防守,这个距离让武道既能够应对德雷克斯勒的突击,也能够在对方投射的时候及时上前封盖干扰。以武道和德雷克斯勒的身高差来说,他完全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
这个年代的得分后卫其实很多很多人都不够重视三分球,但是生涯末期的德雷克斯勒其实还是三分出手相对较多的球员。
早期身体天赋爆炸的他三分球出手场均只有一两个。
但是随着年岁渐涨,身体机能大幅度下滑,德雷克斯勒的篮球技巧的发展方向也是出现了一些变化。
进入火箭之后,他三分球出手达到了场均5个左右,在这个时代,是比较恐怖的出手数,而且他三分球的命中率,也有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