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去。
一步、两步、三步……
五分钟后,马晓光爬到了顶部阁楼。
阁楼窗户边,一个穿着黄褐色外套的人,正端着一支带瞄准镜的步枪,专注地朝下面观察着。
马晓光有些庆幸,这次是一次紧急的,或者说临时的狙击,对方连专用的观察手都没有来得及安排。
要是真的是有备而来,自己这回怕是和胖子都领盒饭了。
来不及再多想了,马晓光反握住短刀,猛然一下凌空飞起,朝对方枪手的位置扑了过去。
枪手正专注地观察着街面刚才的变化和混乱,寻找那个滚地葫芦一般的胖子……
突然身后一阵劲风,心里一惊,枪手本能地一转身。
此时他的心口却是一阵冰冷,低头一看,一柄短刀已然透胸刺入,自己的血汩汩地流出……
枪手反应了过来,准备张嘴大喊,却已经发现自己的嘴已经被死死地捂住,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接着,枪手便是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麻蛋,幸亏老子运气好!”
马晓光暗自庆幸道,这回要不是自己带了猪脚光环,又有胖子拼死和自己配合,这会儿怕是已经被一枪爆头了。
当然,马晓光也只能感叹一小会儿,街面上胖子还冒着挨枪的风险呢。
来不及多想,马晓光将死的不能再死的枪手推到一边,捡起了那支带着消声器和瞄准镜的莫辛纳甘(就是俗称的:水连珠)狙击步枪。
一番剧烈打斗之后,马上转换为狙击手模式,暂时还需要一个过程,马晓光没有着急用枪,反而是用手遮着阳光,裸眼朝街面上看了下去。
对方匆忙之中犯下的错误,自己不可能跟着再犯一次。
从对方射击的方位和枪声来看,应该还有一个枪手,两人互为掩护。
居高临下,很快马晓光就找到了对方的另一个枪手。
他在劳勃生路上一栋房子的阁楼老虎窗里。
找到目标,马晓光先扯下一块衣服衬里,蒙上瞄准镜,看了一下,光线有些暗淡,不过不影响观察。
马晓光这才架好步枪,调整好呼吸,从瞄准镜里往外看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