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的影视版权已经跟婉星娱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了。”
于情于理,自己作品影视版权与其他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李淳罡还是把这事跟纳豆那边简单交代了一遍,免得往后龙腾不知道《剑来》的影视版权已经不在他手上,闹出来乌龙就不好了。
本来嘛
他在跟纳豆这边交代了一声之后就没继续关注了,结果第二天,龙腾作者后台还有首页公告页面上,都出现了这么一条崭新的公告:
“《剑来》即将进行影视改编”
“近日,我司与婉星娱乐有限公司对于《剑来》一书的影视版权,成功达成合作协议。《剑来》的作者至淳至罡对编辑、龙腾平台、以及无数默默支持他的读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正因为有这些人的默默付出,才成就了今天的至淳至罡……”
此公告一出,顿时引起广泛的哗然。
无数人为之目瞪口呆,第一反应就是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这龙腾的公告确定没有搞错,是《剑来》而不是《雪中悍刀行》?
如果不是他们的记忆出现絮乱的话,那书不是才刚写不到五万字么?这就把影视版权卖出去了?还有就是这个婉星娱乐公司又是哪里来的大公司,怎么在此之前连一点风声都没有收到就悄然达成合作了呢?
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可号
对于绝大多数不明真相的人来说这事情突然得让他们有点难以反应过来,就像是困扰着的重重迷雾。
一众大小扑街作者大张的嘴巴差不多都能塞下一个苹果了,真让人嫉妒得原地裂开,这年头谁还不知道影视版权最值钱也是最为抢手的,但凡卖出去一份,顶得上好几年辛辛苦苦勤勤勉勉码字的。
大神级别作者就更不用说了,动辄数百上千万的版权费,前提是要能够卖出去,当然只要不是那种太过于冷门毫无改编价值的小说,以目前国内的形势来看都是不愁卖的。
横竖只要影视版权在手,不管是拍摄成高成本、制作精良的电视剧还是低成本、内容为上的网剧,都是很有市场的。
而且这类由网文改编而来的网剧,大多数对于演员和导演方面都没有太严格的要求,这方面预算也不会太高,毕竟不需要在精良度方面和同行进行市场竞争。演员更是可以大胆采用新人,甚至直接从戏剧学院里面挑选科班演员都没可题,要知道对于这些人来说,酬劳什么的都是其次,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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