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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挑粪(1 / 3)

众人大眼儿瞪小眼儿,目睹着眼前的苟且之事。

两名偷情男女正在上演激情戏。

对于眼前的两人,众人迅速认出了她们的身份。

其中一个是看守者,白日里负责看守他们工作的人,由于长得有些憨,人们私下里叫他为傻大粗,反正他也听不懂大明话。

而另一位女子则是女奴,专门负责主人的食物。

两人正在吭哧吭哧得!

“奸夫。”

其实也怪不得女奴如此的饥渴,作为被征服者,印加法律规定,女子要学习四年的纺织技术,还要进行若干年的军队服役,直到33岁才可以出嫁。

因此往往她们都会提早找好人,就等时间一到结婚。

其实说起来,印加帝国和中国相比有许多相似之处。

他和玛雅不同,实行一夫多妻妾,正妻往往是男子的亲姐妹。

印加还崇尚祖先崇拜

九个人饱受煎熬,只能看着她们的事。

第二日。

众人全有黑眼圈,时间管理没做到位。

远处一个人吱吱呀呀的。

嘚,王超感叹一声,又要换工作。

和同伴对视一眼,他走了过去。

一位负责人手脚比划,连扇带踹。

王超捂了捂脸,头微微低垂,眼眸中闪过一丝痕迹之色,在他心里,此人已经上了他的必杀名单。

他也知道了自己的工作。

负责运东西。

当然不是靠人背。

印加帝国比阿兹特克,玛雅强的一点,就是他多一种动物,骆马。

骆马以群体生活为主,每群有5~15只,拥有类似骆驼般的习性,耐饥旱,忍劳累。

在山间崎岖的羊肠小道上,它行走自如,而且能连续行走五天而不疲倦,而且整休一天又可继续上路。

适宜高原,空气浅薄。

印度的神兽是牛,那印加的神兽就是骆马,印加目前拥有150万骆马,支撑起帝国的交通运输。

王超牵过马绳,打量着骆马。

大约高一米,头部大,楔形,耳朵幅大,三角眼,有一个长长的脖子和腿,浅棕色。

他轻轻抚摸了一下,骆马性情十分温和,遇见了陌生人没有任何反应。

他也不知道具体运输什么。

跟着前面的人一起走。

虽然处于安第斯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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