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洗澡,不得不提一件奇葩的事情。
千年不洗的欧洲,即流传的欧洲人不洗澡。
其实这句话有些误解。
黑死病泛滥于欧洲大陆时。
医生认定水的压力,尤其是热气让皮肤毛孔张开,因此病气得以侵入人体。于是每到鼠疫流行之际,医生就开始抨击:“我请求你们不要去那些蒸汽浴室和澡堂,你们会送命的!”
因此黑死病出现后,欧洲人开始了不洗澡的传统。
然而在此之前,欧洲的洗澡很多,而且是奇葩,可能是骨子里的“开放”吧!
当然也有霸气的理由。
12-13世纪,特利斯坦和伊赛特里面主角说道:“剑刃未饮仇人之血,有何面目沐浴洁身?”
据说1292年,巴黎的上规模的浴室有26家之多,而且由于男女混浴,市政府还不得不出台严厉法令进行整顿。
这样的法令在欧洲还有许多,比如1410年dijon规定男女浴室必须分开,1441年阿维尼翁禁止教士和已婚男士光顾某些提供不文服务的浴室,1426年圣乔治隐修院规定去浴室洗过澡的人,无论男女都不得在医院就医……
都是少儿不宜的场景。
法兰克福的美因河中抓住8个女偷泳者,“她们像上帝造她们出来时一样,身上一丝不挂,不知廉耻”,因此被判入狱4周。
1548年,法兰克福市政府要求老板“通知徒工到河中游泳时务必穿衣”,两年后再次重申,徒工在美因河游泳不但要穿衣,而且需“着装得体”!
差不多同时代,皮埃尔德朗克尔向查理九世报告。
一天他在杜伊勃官公园散步,看见一位一丝不挂的漂亮女郎从卢浮宫向圣日尔曼街反向游去,他,还有全卢浮宫的人都停下来观看。
例子比比皆是。
同古罗马一样,男女混浴。
甚至在婚姻举办也是在洗澡,女方会出几个人,南方会出一些人,双方共同沐浴,在其中进行人生大道。
可能,孩子不一定是谁的。
也可能是主人的任务吧!
而朱训樘想了想。
玉京好像还没有开办过一所澡堂,甚至是大明境内也没有一例。
人们一般都是属于家庭沐浴。
他的目光闪烁,思考着开办的可能性。
一般的贵族是不会去那种地方。
“浴,洒身也;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