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千里,这种小事自然有办法查证。”
沈雁收敛了面上惊疑,重又放缓了面色。
韩稷说他花了五年的时间去印证辛乙的话,想来这些事情他也曾求证过的。而他能露出这块胎记,想来身份上是不会有错。
可她心里却仍然消除不了对他的疑惑,她说道:“你跟的邢家还有没有联络?”
“没有。”他摇头,“自从我寻到了少主,便再也没跟邢家有任何联络。事实上,自从陈王府遭难那时起,我对于邢家来说,就已经是个死人。”
“少主?”沈雁捕捉到这个词,“这么说,你认定了韩稷就是陈王之子。不知道除了他说的那块玉之外,你还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他就是陈王和陈王妃的儿子?而你当时既然不在王府,又是怎么知道他被带回了韩家的?”
“这个说来就话长了。”辛乙神情沉重起来,“陈王府那一难虽然死了七百多口人,但死的都是当夜身在王府里头的人。官兵们目的只在于将陈王眷属后裔全数诛灭,旁的人没有精力也不可能诛杀殆尽。譬如我,就是这样逃过了一劫。
“那些日子我隐姓埋名藏在王府附近,白日里藏身桥洞沟渠,夜里则潜伏至王府城墙之下,随时准备在墙头无人之时将悬挂在城墙上的尸体偷下来。”
“尸体?”沈雁凝眉。
辛乙看着她,脸上浮现出一丝惨笑,“姑娘生于膏梁锦绣之家,自是不知道那一夜的惨烈。王府除陈王之外一家九口,全数被杀死之后绑在城墙之上。那几日王府四面只闻得见血腥味,周围的野狗成群结队地进来叼尸,而城墙上我师姐与陈王世子他们,则被盘旋在空中的老鹰紧盯着。
“看守的官兵因为受不了腐尸的味道换了一拨又一拨,终于有一日,我趁着他们不注意,掷刀割断了绳子,将师姐的尸体解了下来。
“在经过几日鹰雀们的啄食之后,尸体已经不堪入目。
“但这也未能阻止我发现她腹中的胎儿已经失踪。产妇的腹部并没有那么快复原,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不是有经验的大夫,光凭肉眼并看不出来她是否生产。但恰好我跟着涂师父为王府里的仆妇接生过多次,我一眼便看出来那孩子已经是经过顺利生产而滑出的母腹。
“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孩子还活着。我仔细地清洗着尸体,然后从她紧攥着的拳头里找到了后来那半枚玉珮,还有,藏在她手镯里的一张遗书。”
沈雁神情已随着他的话而变化着,她说道:“你怎么会知道遗书藏在手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