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兵们这才停止了对已经死透的清兵的蹂躏,都转过身来看向他。
“都看到了吧!清狗也会死,清狗的身体也是血肉包着骨头。你们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我现在就要去城中,将李成栋狗贼砍成肉酱,怕死的趁早钻进山泽当中,做一个野人,或者等你们的仇人杀够了,出去给他们当狗做奴才。”
“我们不怕!”
“跟着候公子,砍死李成栋!”
“杀了狗贼李成栋,杀光清狗!”
“报仇!报仇!”
人心可用,侯玄演也就不在浪费时间,挥了挥手众人瞬间安静下来。通过前面成仙的胡诌,他已经成了所有人的主心骨。
“那就请诸位助我,杀回城去。我们将仇人鲜血,涂在脸上,前去报仇!”
乡兵们轰然应诺,纷纷蘸着鲜血,将脸上涂红。侯玄演心道,这一番回去必然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再来点恐怖妆容,让他们胆寒心虚,或许可以增加点胜算。而且将仇人血涂在身上,也可以助他们克服一点内心的恐惧。
杨恕夺了几个清兵的战马,将事先剥下的盔甲穿在身上,丢了原本挂着的残破甲胄。这些清兵原本是南明毒瘤之一,江北四镇高杰部的兵马。这些人将南明的骨血吸了个干干净净,然后一股脑投降了。他们的盔甲战马,都是上好的,可惜却被用来屠杀同胞。
杨恕掂量了下新入手的武器,大为满意,正要驱马向前,为大少爷做个开路先锋。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拉拽他,回头一看,是脸色苍白的侯玄演,慌忙回头扶助他。
“大少爷,怎么了?”
侯玄演趴在他的肩头,耳语道:“小声点,我毕竟死过一次,身上多处不适,还没缓过来。我们共乘一匹,你切不可声张,我怕他们好不容易聚起的勇气,烟消云散了。”
杨恕重重地点了下头,心道自己真该死,竟然没有想到大少爷的身体。将侯玄演扶上骏马之后,杨恕拉着缰绳,策马而行。身后的剩余的马匹,被几个难得会骑马的乡兵所取。杨恕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是怕太快了颠簸,大少爷身体招不住,二是太快了身后的乡兵也追不上。
侯玄演骑在马上,回头一看,火势已经越来越大。火中的老父、少弟的尸体已经看不清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恨意,郁结在胸口,两行清泪划过脸颊。
杨恕心疼地看着他,说道:“要不要取一些骨灰,日后安葬?”
侯玄演转过头去,目视着前方,沉声道:“不必了,阿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