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完淳见他去意已决,也不做挽留。从袖子里掏出那面“嘉定剿恢义师”的旗子,和随身携带的一把腰刀、几块火石送给侯玄演。
“夏兄,山水有相逢,咱们就此别过吧!”
“侯兄,希望来日,有机会在江北,和你再见。”
拜别了夏完淳,拿着讨来的一把腰刀和火折子,一人一狗顺着江边往东走。
原来这条江就是富春江,有一副《富春山居图》就是画的此处的景色。
侯玄演显然没有闲情逸致,欣赏这可堪入画的景色了。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肚子咕咕乱叫。
自从前天夜里在古寺吃过一碗粥,到现在还没吃过饭。侯玄演摸了摸肚子,实在难捱,索性坐在地上,倚着一颗古树暂时歇息。
“早知道蹭顿饭再走了,这荒郊野岭的,到哪去弄吃的?”
大黄摇着尾巴,绕着自己走来走去,侯玄演摸了摸狗头,无奈道:“我都一口吃的没有,哪有东西喂你。”
大黄使劲抽着鼻息,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咬住侯玄演的袖口,似乎想带他去什么地方。
“你闻到食物的味道了?这种地方有人生火做饭,八成不是什么良民,咱们还是”
侯玄演虽然这样想,但是身体还是很诚实地跟着大黄往前走。有人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其实说的也对也不对。不管男女,人都是被欲望支配的动物。现在填饱肚子,就是这一人一狗最大的欲望。侯玄演无比确定,这时候给他面前摆两个桌子,一个上有玉体横陈的绝色美人儿,一个上有馒头烧鸡,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扑到馒头上。
当然了,吃完之后,就另说了
走了近百步,果然香气浓郁,连侯玄演都闻到了。大黄更是哈喇子乱流,侯玄演小心地拨开灌木丛,只见前面一队辫子兵,大概几十人的样子,正围着一个火堆,火堆上用木棍穿了几个野鸡野兔,香味正是这里散发出来的。一辆囚车停在他们身后,十几个衣不蔽体的女子挤在车内,低声啜泣。
囚车旁边,几十个男人被铁链绳索反绑双手,清兵只用了一根锁链,将他们拴在车上。因为手脚上的绳索相连,就跟串蚂蚱一样,谁都跑不掉。
侯玄演艰难地把目光从烤的焦黄的野鸡、野兔上边移开,只见一个清兵拿起一根串了烤肉的棍子,来到装满男人的囚车旁边。
这个辫子兵一脚踢在一个俘虏身上,狞笑着问道:“想吃吗?”
这个俘虏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烂成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