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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奇怪的案子31(1 / 3)

陆大石没有陪缪承文去喝酒,而是独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这次来青阳县,不是来喝酒的,是来办案的!

陆大石坐在桌前,慢慢的品味着缪家下人送来的茶水,一边心里琢磨。

这件案子查到现在,虽然找到了很多可疑的人,但在陆大石看来,也只有杨富贵最有可能作案。

可是,杨富贵却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

刘文等人虽然是在和他唱对台戏,但是,这也间接证明,杨富贵确实是和他们喝了一晚上的酒。

就算中途有出来的时间,杨富贵也可以翻墙跳出刘家,但是,没有往返杨家和刘家的工具,只凭借他的两条腿,在时间上却又不够。

问题出在哪儿?

本来应该是嫌疑最大的人,却没有作案的可能?

最关键的是,杨富贵有充足的作案动机。

杨富贵两口子关系不好,再加上,杨氏和冯怀勇的事情,这样的作案动机,也足够了。

可是,作案的时间,作案的证据,却一样都没有!

沈飞,是绝不可能作案的,就算没用共享系统探查他的记忆,他也没有作案的可能。

因为在他回来以后,冯怀勇又去和杨氏见面了,这就足以证明,沈飞绝不是做案的人。

除非,沈飞离开杨家以后,后半夜以后,又翻墙回来了。

可是,沈飞却没有作案的动机。

杨氏已经答应给他了租一间门面房,让他做生意,而且还不用他付房租,这种好事,如果杨氏不在了,那这种好事儿这种也不在了!

所以,沈飞作案的可能真是微乎其微!

冯怀勇是第2个见杨氏的人,他更是没有作案的可能。

与他和杨氏的关系,他自然不希望杨氏被害了,所以是他作案的可能也不大!

陆大石还可以肯定一件事,杨氏给沈飞租的门面房,房租肯定是冯怀勇付的,甚至,陆大石怀疑,就连杨氏的胭脂水粉铺的房租,也是冯怀勇付的。

这就足以说明,为了杨氏,冯怀勇不怕花钱,只要杨氏活着,他才能继续和杨氏好,一旦杨氏没了,他的投资就白费了!

所以说,冯怀勇做这件事情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

胭脂水粉店的老板,因为杨氏抢了他的生意,而做了这件事情,这种可能,应该也有。

但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人,为了求财,可以不择手段,但为此而害人,除非极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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