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街边,嘴里的白沙吧嗒吧嗒地抽着,烟雾缭绕里,手指熟练地弹着烟灰,一双呆板的眼睛目不斜视地直视前方,没有焦距一般。不过,您要是以为我在发呆那您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我是在观察,在路边的行人从我眼前晃过的那十分之一秒里,我的大脑立刻就对眼睛传送的信息进行反馈。对他或者她的相貌、穿着、行走姿势、宠物昂贵程度、身边小白脸或者小美人的靓丽指数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此人的社会地位,学识程度,荷包鼓胀程度,从而选定下手的目标。说到这里,您应该猜出来了。没错,我是一个贼。当然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这个行当已经换了种称呼,一般是叫小偷或者扒手。虽然我才十六岁,但已浸淫此道多年的我在偷包这方面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老手,经验丰富,质量过硬,就差一资格证书了。我在这地方蹲了差不多快十分钟,如果再过两分钟还没找到合适的目标,我就要转移阵地了。不过,幸好运气不错,经过我一双毒眼在人海茫茫中进行淘汰海选,剔除掉没什么钱以及看上去不好惹的后,终于让我找到了脱颖而出的幸运儿,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好吧好吧,我承认除了他身上是一身货真价实的名牌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长得实在***帅,再就是他身上那股子自信,一看就知道是个成功人士,让我感觉连高中都没念完的自己仿佛撞上了传说中的王霸之气般,深藏的自卑被激成嫉恨的恼怒,让我十分不爽。***,这厮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撞上我杨爷,算他运气不好。深深吸了一口烟,让烟气在肺里打了个转,登时精神一激,我将烟头弹进旁边的垃圾箱里,向那青年跟了过去。很快地到了他身后,因为街上行人很多,再加上我其貌不扬,谁也不曾注意我。我手指一翻,一片薄而锋利的刀片贴在了指间,没有碰撞,只是在擦身而过的瞬间轻轻一划,两根已成条件反射的手指灵巧地将裤袋里的钱包夹出,瞬间进了我的袖子里。背对着这个倒霉蛋,我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进到一个巷子,我翻了下钱包,卡之类的东西全部扔掉,只留现金。看样子这家伙还真不是一般人,光现金就有五千多块,保不准是哪的富家子弟。看着手上大把的钞票,我暗暗叹了口气,人同命不同啊,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就是那么大。算是给那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