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四人抱着五只肥嘟嘟的兔子回了厨房。
杀兔子的活,简言交给了有着丰富解剖经验的洛桑和姜有鱼,前者据她自己说是解剖经验丰富,后者则是在深海里可以轻松秒杀深海霸主的存在。
两人拍着胸口跟简言说交给她们没问题!
简言就很放心的把活给了她们,自己则是跑去准备晚餐需要用到了食材。
大半个小时过去,挑选好的食材已经准备齐全,就待下锅了,然而兔子还没来。
简言纳闷的洗干净手,朝门口走去准备去看看什么情况,门刚打开,她就和满脸血的洛桑姜有鱼四目相对。
“你们···”
看着两人脸上的血,在瞅瞅她们手里拎着的兔子,无论怎么看都是四只兔子让简言诧异的瞪大了眼,“怎么只有四只?还有一只呢?”
“唔···”
两人的目光飘了一下,面色也有些犹豫。
半晌后,洛桑有气无力道,“给你石头的那只兔子,在我想要杀它的时候给我来了个反杀,成功逃脱后征服了你家毛团子它们的心。
现在是你家毛团子它们的宠物。”
“团子它们看上那只兔子了?”简言立刻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但还是惊讶,小毛团子养大毛团子,这画风怎么看怎么不对呀。
最关键的是,她爹他们居然答应让团子它们养。
“是的!”
洛桑微微一笑,那笑容怎么看怎么苦涩,“它们不但保下了那只兔子,还成功取得了你爹他们同意那只兔子成为它们的宠物。
所以,兔子少了一只。”
说着,她将剥好皮的兔子递给她,“不好意思,请容许我和大鱼先告退洗个澡换身衣服。”
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活了三十二年,打死她也想不到她有一天会被一只兔子搞得这么狼狈。
下次谁要再跟她大耳红毛兔傻,她绝对一口口水呸在那人脸上。
傻,傻个屁。
作为没开智以肉食存在的低端兽,那只红毛兔的智商简直超越了她的想法。
“好的好的,你们赶紧去洗澡换衣服吧!”简言赶紧接过兔子,笑着目送两人离开,太狼狈了,真的是太狼狈了。
脸上头发丝上沾染的血就不说了,腰腹、腿上乃至胸口部位的衣服,居然还有兔爪印。
购买大耳红毛兔的时候,商家也没说这种兔子弹跳力惊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