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曾伯时年六十四岁,一生转战三边辛苦操劳,已是垂垂老矣。
他披着甲立在那,不像是用身体挂着盔甲,反而像是盔甲在支撑着他枯瘦的身子。
之所以给人这种感受,许是因为他脖子上的皮肤过为干瘪,有些像枯枝。
他腰间配着一把刀,站立时无意识地会把刀拄在身前。
巩昌城头上,这位主帅便是如此苍老。
暮气沉沉……
而隔着东面的渭水,便是阿术的大军。
一万五千余骑兵,一人三至五匹马。
军阵前又有被驱赶而来的五万余百姓俘虏。
造成的声势胜于十万大军。
马蹄扬起的尘烟弥漫,嘶鸣声、哭声、歌声、号角声、笑声……嚣于天地。
这支大军的统帅阿术,还很年轻、锐利。
他的胡子很乱,根根如铁,给人一种很暴躁的感觉。
但他的眉骨很高,又有股阴鸷之感,眼神里始终带着股杀气。
他高大强壮,像是盔甲都裹不住他的肌肉。
强大、暴躁、阴鸷,又带着属于年轻人独有的旺盛、随意的气质。
也就是他,能这般攻到巩昌城下。
凉州至灵台,一千五百余里路途;从灵台折回,横穿过关山峡道,直扑巩昌,又是七百余里路途。
阿术远不止行军了这二千三百余里,他迂回腾挪,走了两倍路途。最后那数百里险道急行,更是只花了半月。
没人能防得住他。
现在,他带着这样的自信,抬头向巩昌城看去,咧嘴笑了笑。
“城旧了,墙不坚固了。传令!把驱口们押到渭水上游,掘开河道,灌城。”
帖必烈连忙驱马上前,问道:“灌城太慢了……”
阿术踢了踢马腹,上前一鞭子重重抽在一个正在搭帐篷的俘虏身上,直抽得他摔地抽搐。
“吵死了。”
“噗。”
自有蒙卒一刀把那驱口砍死。
血溅在阿术靴子上,他丝毫不以为意,转向帖必烈,哈哈大笑道:“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帖必烈有些怕他。
但想到自己是黄金家族的子孙,凉王之子,他还是跟着哈哈大笑。
阿术策马上去,倾过身,就在马背上揽过帖必烈的肩,直白地提醒道:“私下里说什么都可以,但我发命令的时候别多话,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