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朗克·奥古斯这几天在亚历山大港参加一个会议,也因此上了报纸。
不愧是大人物,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跟着报道,恐怕就连说了什么话,吃了什么菜都会有人记下来,日后若是成为泛西海的领军人物,载入史册,还会出现诸如格朗克语录之类的作品吧。
白歌看了看报纸上,那表情严肃的格朗克议员,又看了看拉芙兰泽。
“他手上有妖怪书?《狼之书》?”
白歌确认了一遍,妖怪书是超凡物品,而格朗克议员毫无疑问是升格者,他持有妖怪书,大概不会引起什么麻烦。
“嗯嗯,我记得可能十几年前,还是几十年前来着?这个家伙来到图书馆,《狼之书》就跟着他跑了,嚯嚯,这么多年过去,他身上肯定经历很多有意思的故事。”
“我记得之前有一次,《狼之书》的故事就像一碗香气扑鼻的牛肉面,汤汁浓郁,面条劲道,牛肉软烂,最开始入口是炙热的辣味,随后便是各种食材融合的滋味,最后还有回甘,一碗下去,人生百味蕴含其中,非常好吃!”
拉芙兰的越说越期待,最后甚至捏紧了粉色的小拳头。
“你快去帮我要回来,要回来要回来要回来!”
就像是老饕看到了美味的珍馐,就像怪盗看到了璀璨的宝石,拉芙兰泽也变得激动起来。
“我......我尝试一下。”
白歌抽了抽嘴角,答道。
格朗克议员可不是曼弗雷德少爷那般随便能见到的人物,而且白歌也不是什么正经见面,这涉及到了妖怪书,以及拉芙兰泽这个奇怪的少女,难保不会引发更多的意外。
“这可是泛西海议会的议员,砂齿财团的董事,我觉得没有那么容易把书要回来。”
白歌想了想,又问道。
“《狼之书》大概有什么样的特性?”
按照白歌之前两次的经历,妖怪书大体上是造型古旧的书本,封面是不知名的动物皮革缝制而成,在书页中有升格者的血液造成的痕迹,这种书本,格朗克会随身携带吗?
“唔唔,《狼之书》的持有者,嗯,能够把握住命运的机遇!”
拉芙兰泽摇头晃脑,似乎在一边回忆一边说着。
“他们能够洞悉命运的洪流,准确获得机遇,也就是好运气,走在路上会捡到钱,弯腰能躲过一场车祸,就连喝饮料都能再来一瓶呢。”
听起来似乎是命运原型对应的能力......但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