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打算签下布莱伦,以他目前的实力,签下白人歌手,一点用处都没有。
所以他仅仅只是发了个短信给布莱伦的账号,只是希望能够认识、沟通一下。
布莱伦收到私信的时候,见对方说是廖远,倒是吓了一跳,以为是版权方来找麻烦了,连忙回复道:“我立刻删除这些作品,很抱歉。”
廖远的回复却让他渐渐安静下来:“不用删除,你的翻唱很好,我很喜欢。”
“噢,谢谢,太感谢您了,实际上,所有的打赏和后台流量收入,我都没有领取,我知道我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廖先生,我是一个守法公民。”布莱伦再度解释道。
“是的,我相信你,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我不会追究的。”
“感谢廖先生。”
“好了,我没有别的事情,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有机会来华夏,可以跟我联系。”
布莱伦看着电脑私信上显示的联系方式,有些茫然。
他是想做一名歌手的,也有许多星探想要发掘他,但经过几轮面试后,虽然合约看了许多份,但布莱伦还是选择了拒绝。
第一,他虽然会男女歌声变换,但实际上,他的唱功并不好。
第二,他会作词,但作曲并不优秀,至少对比伯克利大学的通同校学生们来说,他的创作实力并不惹眼。
第三,娱乐公司的合约太苛刻了,虽然签约金高达十万美金,但一签就是八年起步,而且没有得到娱乐公司的任何许诺,如果这八年没有做出任何成绩,那布莱伦的青春就会迅速流逝,等合约结束,他都要三十多岁了。
他不敢签。
当然,说到底还是娱乐公司的背景太浅,描绘的蓝图不够丰富。
如果合约人是廖远,他恐怕会立刻答应了!
一念至此,布莱伦忽然有些想去华夏了,他想见见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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