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观众认可你的角色,从而产生代入感,之後才能浸淫在你的故事情节中。在影像化的作品中,角色的鲜明与否,是整个「生意」中,非常重要的前提。
举一个例子,比如**,他要被拿来拍成受观众欢迎的影视作品,机率非常低,因为观众很难买单。
因为这个角色太过正面,面目浅薄,而且诸多行为,根本不能合理解释,所以,**再大牌,这个人物却总难被影视化。
除非有一天,时代变了,你可以把**的故事,整个拍成阴谋论……
保证一定叫好又叫座。
同样的相似例子,是刘志丹。
刘志丹是个多重要的人物?市面上,又被多少文本拿来演释?可是此君的故事中,有很多部份不能碰。可以碰的部份,材料又不足,你瞎胡批写的可能性又等於零,所以刘志丹再是伟大,中国影史上以他为主角的电影,也是零,一部也没有。
跟刘志丹有关系的电影,全都得侧面描写,只能把刘志丹当作配角,拿其它不相干的主角,来作他这个人的衬托呈现。
角色的丰富与否?角色能不能被观众接受?角色描写的伸缩空间和尺度,其实是偌大的问题。
角色不能立足,则写的再厚一本,影视化的可能性,还是零。
而所有的前提,必须是要有故事。
这似乎是一句正确的废话,绝大多数都是以故事为核,但也有例外,比如马塞尔·普鲁斯特创作的《追忆似水年华》。
洋洋七大卷,基本都是“我”的喃喃自语,除了一些社会生活,世态炎凉的描写,大段大段的感慨和议论。能读完,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壮举,以至于知乎里出现了一个提问,“到底有多少人认真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
的故事性和电影的故事性不同,的故事性可以写的很文学,比如开头写一个长着鹤一样细腿的女孩,可以在结尾像鹤一样飞走,但电影不能这么处理,电影需要的故事性更封闭,出现一把枪,就必须在电影里完成射击,否则这把枪就是无效的信息。
读者在阅读一部的过程中,一边用眼睛阅读作者写的故事,一边用头脑完善这个故事,比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读者会在阅读时,在头脑中给出自己认为的美的具体形象,所以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电影调动的主要是观众的视听器官,眼前呈现的形象是具体的,上文提到的那种美,在电影里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