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定地看着那张图,手指在平板边缘细细摩挲,好像在通过这个动作触摸到照片里那个人。
她看了很久,久到放在餐桌上没吃完的早餐已经冷透了,餐桌投射到地面的阴影由大变小,时钟走到了11点。
她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这张照片给她带来的灵感,只觉得四肢百骸都充满了一种冲动,想要急切地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一个发泄口,让那种冲动流出去,冲出去。
十一点半,慕秋把平板随意扔在一边,跑进了卧室,拿了电脑,纸笔,又躲进了那个安全感十足的角落里。
外面餐桌上的早餐都还没收拾,客厅阳光直射的地方也没拉上窗帘,甚至没有吃午饭的打算。
她拿了笔飞快地在全新的白色便利贴上写下一行又一行的字,然后打开电脑,把记下的这段话扩展润色成一个故事片段。
敲键盘的声音在卧室里响了一个多小时,慕秋全神贯注,在安静的环境下,表情一会儿严肃一会儿欣慰,最后删删改改,写成了三千九百字的一个人物特写片段。
她反复读了两遍,然后很紧张地,把这个片段发给了程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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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觉得夸张哦,这是我的常态。看小说可以忘记吃饭睡觉,灵感来了也是一样,有时候午睡半小时起来眼睛都没睁开适应灯光,就闭着眼到处摸笔写下来梦见的故事了,因为梦到的事情很快就会忘掉。
写作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