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秋脸色也跟着沉下去,表情变化比她还快。
“怎么,这个地方你们称王建国了?因为说话不讲礼貌了点,莫名其妙了点,所以显得你很高贵吗?
还有,如果是男人的问题,就去找那个男人说话,虽然我不一定会让你和他说话,不过来为难我也没用啊,毕竟——程知让他就是喜欢我。”
“呵,程知让喜欢你?”
“不然喜欢你?林欢月这个名字,我把他家里东西都翻遍了都没看见过,也没见过你这个人的照片。
请问你为什么非要等到他带着我回来见家长了,才在我这儿来找点薄弱的存在感呢?”
林欢月冷着脸看了她好一会儿,片刻后说一句:“伶牙俐齿。”
“这种话一般是七老八十的人用来指责小年轻的。林小姐你是不是平常不怎么读书看报?”
“那你又是不是只能从这些奇怪的地方找点自尊了?觉得自己很有文化,能和程知让有共同话题?他不过是看你觉得新鲜。”
“啧,”慕秋连白眼都懒得翻了,“如果这儿有面镜子,你就能看到你现在是个什么狰狞样子了。
你要是喜欢他,这么多年都没告白过?只能等着他找到女朋友了然后来劝他女朋友识相点离开?你不觉得你多少有点问题吗?”
脑子有点问题,问题还不小。
这句话一落下,林欢月表情终于丰富了点,蹙着眉眼神又狠又恨地盯着她。
“慕秋,你少他妈沾沾自喜,不过是个写小说的,连明星都算不上,你能入得了程家的眼?这里任何一家人都看不上你这种身份的。
你以为攀上程知让就可以了?多的是人像你这样想,但成功了的有几个?多的是被抛弃的,你也不会例外。”
“虽然我是个写小说的,不过我还从没想过,真有人是守着身份等级制度来看人的。
你是不是觉得买个房子住在这儿,就高贵得要上天了,全天下只有名字里带豪门贵族的人才配和你站在一起?
难怪这么多年都没蹲到一个程知让,他要是能看上你了才真的是山无棱天地合了。行了,林小姐,我也不太想和你继续交流了,有点费脑子。”
她把手里那朵揉得花汁儿都出来了的小雏菊扔在林欢月面前,轻飘飘看她一眼,转身往程知让回去的那条路走。
“林小姐再见,希望不用在饭后碰到你。”
不然她怕会忍不住吐。
林欢月在她身后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