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而又井然有序的军训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将近两个礼拜的时间。
本该在宿舍里睡到自然醒的周末,也生生被教官操办成了拉歌大会。
这种完全荡漾着青春荷尔蒙气息的集体活动,男女认识的作用远远大过激励士气的效果。
但是团支书的职务让沈言不得不在上午的会歌节目里面现场来了一首《血染的风采》。
略带沙哑的嗓音,加上很正的选题,除了获得不少掌声以外,也小小地扩散了一把知名度。
就连相邻新闻专业连队里的女生,都有几个胆子大的主动过来要他的联系方式。
这一切王威都看在眼里。
大概他真的只是想认识一下新同学吧。
“我觉得沈言也挺耐看的,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女生看男生,其实大多是始于颜值,脱俗的人很少,像王威。
室友嘴里突然冒出来的对沈言莫名其妙的喜欢,王威觉得有些不能够理解。
喜欢这么美好的事情,怎么能随便说呢!
不应该是相互了解了才会开始喜欢一个人吗?
“还行吧,不过我听说沈言跟大二的凌霄走得挺近的,咱们班的男生,高质量的就这么几个,这还没怎么了解呢就被人给抢走了一个,姐妹们要努力啊。”
“呸,说的跟谁稀罕似的!”
哈哈哈。
叽叽喳喳的声音顿时惹来一片笑骂。
沈言鬼使神差地朝王威这边看了一眼。
王威还来不及去仔细体会沈言那个眼神里是不是有其他的意思,教官已经吹响了集合列队的口哨。
头顶上的太阳似乎有意考验这批刚刚从中学生变成大学生的少年男女,一个劲儿散发出炙热的温度。
早上刚刚换过的体恤衫,还没来得及穿完这个上午已经被汗浸得没有一处是干的。
沈言趁着教官不注意,姿势极为不雅地掏了一下裤裆里崩得最紧的位置。
“特么的天太热,再这样下去,怕是连鸟都要悟出痱子了。”
“放心,能用就行!”
李飞飞那个傻鸟接了一句差点没把沈言给气到吐血。
不过道理不差。
长了痱子的鸟还是能用的,不耽误事。
除了走正步站队列以外,整个军训最折磨人的还是站军姿,大太阳底下,一站就是半个小时不能歇。
沈言的体能其实还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