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现在了滨州市的街道上。
唐云身上穿着一件刚刚买来的休闲西服,看起来不怎么“fashion”,也没有格阪纳西装那么“低调奢华”,但好歹算是得体了。他身后的拉尔夫也换了身浅色的休闲装。斯博认为浅色衣服可以把拉尔夫那张惨白惨白的恐怖面孔显得温和些,休闲服后面大大的罩帽也能起点作用。当然,都是长衣长裤,最起码也要挡住他金光灿灿的手臂才好。脸上更少不了大号的蛤蟆镜,用来遮住他木讷呆滞的蓝眼睛。
“唉,真是可惜了。你说这孩子,长得这么憨厚、面善,一点都不像什么杀人犯。你说他怎么就能开着机甲闯进大学里搞屠杀呢?”
“面善?你不怎么看联邦新闻吧?就这种长得普普通通的家伙才变#态呢。人不可貌相,千万别被他的大众脸给蒙蔽了。你看他那小眼睛,多猥琐?”
看着电视光幕中弹出来的通缉令,又听到速食面馆儿老板夫妇,一对老头儿老婆儿间的对话,正在大口吃面的唐云一僵,气的差点被碗里又软又弹的面条给噎死。
哥哪里猥琐了?哥哪里变态了?虽然小哥我这回是一脚踢死了一帮“砖家叫兽”,做得很过分,不敢说自己站在正义的一边了。但这些家伙不欠揍么?再说了,咱当时那一脚的主要目标不还是警署署长黄元忠么?这货绝对是联邦叛徒,没跑!
看着电视光幕上那个傻傻微笑,看起来颇为憨厚的照片。唐云真的是很意外,非常意外。他知道自己捅了娄子,必然会被通缉。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成了一级通缉犯。已经避了两个多月的风头,自己的“靓照”还是会出现在丰林州新闻的片尾。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唐云没敢抬头,只是在心里憋憋屈屈的想着,又愤愤的往碗里倒了两勺辣椒。
虽然真正知道整件事始末的人的确会对唐云报以某种程度上的理解,但如果有人能读出他此刻心情的话一定会发现这里面还真就有些“变#态”的成分。比如他心中的种种念头,包括暗自为自己开脱的这些想法都不包含着任何一种对生命的尊重。
换句话说,唐云真的是很冷酷的踢出了那一脚。说是把黄元忠当成了主要目标,事实上,当时的唐云在情急之下根本就是把那些校长老师什么的都给罩进去了。而且下意识的还想来个“一网打尽”。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他的确这样做了。
对唐云来说,自己只需要考虑杀死这些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比如被聚谷星政府通缉什么的。他却完全没有考虑